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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09版: 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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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调理剂没有肥料登记证?必须持证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19年05月11日
版次:
09
近些年,土地的过度利用和开发导致土壤污染及退化严重,土地利用面临新的挑战,加入土壤中用于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以及生物活性的物料的土壤调理剂成为市场上比较抢手的产品。
按照功效特点,土壤调理剂可大致分为矿物源调理剂、土壤调酸调碱剂、疏松剂或免深耕剂三类。目前,市场上土壤调理剂鱼龙混杂,缺乏规范,质量参差不齐,宣传功效也是各种各样。个别调理剂的实际使用效果与其宣传大相径庭,有的甚至会产生副作用,如用矿渣下脚料为原料的,有造成土壤重金属积累的风险。
使用土壤调理剂,目的是改善土壤存在的耕性差、盐碱、酸化、有毒物质污染、养分失衡等现象。所以需要从土壤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自家土壤的产品,针对性的使用,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土壤调理剂也并非所有土地或环境上都能随意使用。
此外,土壤调理剂的主要作用是改善土壤环境,解决土壤障碍性问题。土壤调理剂必须与当地常规用肥共同使用,最佳配合施用方案则需要根据当地土壤的质地、盐分、水肥条件及经济效益等因素,通过田间试验来确定。
□南方农村报记者 陈振兴 整理
“产品备案编号”傍“肥料登记证号”
解读:以下土壤调理剂在产品包装上印有“备案编号”,注意该编号是企业产品标准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一个顺序号,不是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号。
无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解读: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企业要生产土壤调理剂,必须要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报省农业部门初审后,上报农业部相关部门审核,最后由农业部颁发肥料登记证,方可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以下产品未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禁止生产销售。
土壤调理剂仿冒磷酸二铵
解读:以下产品,造假者翻新花样地傍磷酸二铵,以申请注册的“硫磷二铵”、“磷锌二铵”商标当产品名称,又标有“土壤调理剂”以及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将其它中微量元素计入总养分中,达到磷酸二铵优等品64%的含量,虚假标高养分含量误导消费。
土壤调理剂冒充肥料
解读: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3.5中明确指出:土壤调理剂属于肥料,以下产品未经批准擅自将土壤调理剂更改为“氨基酸活力肥”和“活土疏松肥”,误导农民使用肥料,属于虚假宣传。
肥料登记证与标称生产单位不符
解读:经销企业在选购土壤调理剂过程中,要向供货方或生产企业索取产品包装上的企业产品标准编号、肥料登记证号,并核对证书上的内容与产品包装上标称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技术指标等内容是否一致。如以下产品涉嫌虚假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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