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水县固墙镇王店村支部书记刘大安被开除党籍并判刑的消息,在当地村民中引发关注。2018年6月,商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时任固墙镇王店村支部书记刘大安伙同他人违规骗取低保金。其年仅5岁孙子和3岁孙女也享受村干部“待遇”被他用来套取工资。(5月18日《新京报》)
如今在农村地区,个别村支书在村里一手遮天,不把心思花在如何带领村民致富上,反而贪污腐败捞钱有道,引起群众极大反感。比如,商水县这位村支书就用移花接木的办法贪污群众低保款,先后累计贪污国家和集体资金17万多元。当前扶贫攻坚已进入攻坚冲刺阶段,乡村振兴战略方兴未艾,在此背景下,遏制这种荒腔走板的基层微腐败、保护好困难群众的“钱袋子”也就成为当务之急。
村支部和村委会都是由村党员、村民选举产生的,而“两委”中的村干部又要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这是《党章》和《村民组织法》赋予的权利。仔细梳理村支书刘大安的蜕变过程就不难发现,除了“三观”问题,缺少有效监督是更大原因。其在位的第二年就开始贪腐,时间长达数年之久,这些问题早就被人发现并举报,但村支部、村委会却没有行使党章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进行有效的监督,任其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滑越远。
上级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负有选拔、培养、教育、监管的责任,平常要多敲警钟、多防范,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目前村干部管理机制,村干部工资、福利等待遇由镇财政或县乡两级财政承担、发放和核实。然而在刘大安事件中,以某村民名义骗取的低保金居然可以打到刘大安儿子的账户上。低保审查环节存在如此大的疏漏,镇政府、镇财政所明显存在监管失职。
权力的成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而要避免基层腐败,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将村民自治落到实处。当前,村级制度虽健全,却往往挂在墙上;村级公开,也只公开众所周知的事;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常常是一个人说了算。这些基层治理短板,为村级“微腐败”行为提供了便利。因此,整治村级腐败,当迅速补齐短板,完善相关制度,并努力让制度家喻户晓,通过网站、微信群等,多形式推行村务公开,吸收相关村民与无职党员参与其中,让其不能腐不敢腐。
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微腐败”,损伤的是党和国家的元气与根基,削弱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针对村干部腐败行为,相关部门一定要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运用现代互联网手段举报不法行为。此外,也要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执纪问责。只有从制度层面和细节着手,才能将这些基层微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也是对党在基层的形象负责。
(赵家明,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