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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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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统一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5月21日版次:04

  广东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

  南方农村报讯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覆盖人群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窗口单位之一。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设计规范》(下称《设计规范》),对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进行统一规范,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规定式样制作形象标识,不得随意修改图案组成、文字字体、标准颜色、图文比例等。
  《设计规范》包括了建筑外观标识(含横额、竖额)、灯箱和路标等三类设计方案及其应用场景。其中,建筑外观标识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运用,灯箱和路标设计方案可由各地因地制宜选用。形象标识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机关识别度。
  形象标识设计底色为中国红,色彩吉祥、浓烈,象征着婚姻家庭红红火火。标识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图案,居于首位,增强形象辨识度;第二部分是婚姻登记机关名称,金黄色字体浑厚中带秀气,彰显婚姻登记工作的权威性和亲民性,英文部分凸显广东婚姻登记工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第三部分是水印形式“喜”字图案,经提炼的半圆“喜”字隐于一隅,保持布局平衡,寓意婚姻家庭幸福美满。
(粤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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