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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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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扶贫猪”变成“敛财猪”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6月06日版次:02
  “发‘扶贫猪’,还要我们自己出200元的运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中山乡群众向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依据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芒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查清了事实,揪出了一名“揩油”的村防疫员,一名当“甩手掌柜”的乡主任科员,一名当“差不多先生”的副乡长。(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2日)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根本。在对乡村的扶贫过程中,产业扶贫是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尽快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不少地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发放“扶贫猪”,帮助他们发展养殖业,实现家庭持续增收。在推进“扶贫猪”过程中,大多干部能够为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而积极行动,的确值得称赞。然而,也有人在“积极行动”背后以权谋私,就需要警惕了。
  发一头“扶贫猪”,就要收贫困群众200元运费。数额虽然不算大,但放在产业扶贫的背景下,其性质就显得非常恶劣。在扶贫项目上捞钱,这种雁过拔毛的干部并不少见,不仅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违背,其结果也必然是越扶越贫,某些人从精准扶贫变成了精准致富。尽管在当地群众和巡查组的“较真”与严肃查处面前,相关责任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可是这一事件产生的恶劣影响仍在,亟待相关部门和整个社会深思。
  首先要追问的是,这种雁过拔毛的事情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为何没有责任人发现并予以制止?当地养殖大户、乡兽医站聘用防疫员许加文通过收取贫困户能繁母猪运费、虚报差价等方式,从中捞到8.78万元,如果不是群众坚持举报,如果没有巡察组认真对待,这件事可能就不了了之了。因此,有关地方政府必须抛弃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如果只是将任务布置了之,至于如何选派得力干部,如何进行有效监督,没有一个明确而又清醒的认识,那么扶贫资金安全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在本次事件中,正是那位主任科员做了“甩手掌柜”,那位副乡长当了“差不多先生”,“扶贫猪”才会被人一再加码收费、沦为干部自肥的“敛财猪”。
  其次,从制度层面来看,监管失效也造成了这一怪像的诞生。如果说,一两个人参与腐败是很容易串通一气的,那么整个系统没有对其进行监管,那就是严重渎职。据了解,该扶贫项目资金总额达61万元,如此大的扶贫项目资金,竟然出现监管漏洞,令人不得不怀疑,当地扶贫部门以及乡镇纪检部门,对项目进行事前的招标、事中的运作、事后的核查是否尽到应有的责任。
  最后,发“扶贫猪”并借机收运费敛财等行为,凸显的是当事者的贪婪和当地的制度漏洞,更让人担忧的是在该案处理之后相关后续应对措施是否到位。如今,针对当事人的调查处理已结束,但针对背后凸显出来的县、乡镇、村等扶贫扶贫项目资金在执行中的监管漏洞,是否进行了及时的制度查漏补缺,必须认真对待。希望以此为契机,能让各方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审计和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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