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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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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怪癖,他们用来抵抗焦虑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6月13日版次:13

  伍尔夫喜欢紫色。

  乔伊斯怪癖很多。

  编者按
  孤独而又专注,这是每一个写作者必经的过程。而那些经典作品的诞生就更是如此。在新近引进出版的《怪作家》一书中,作者西莉亚·布鲁·约翰逊化身“文学侦探”,为人们一一揭秘世界名著诞生的细节,以及大作家们写作的怪癖和执迷,看似写的是猎奇八卦,实则透露的是写作的艰辛。而文豪们的种种怪癖,不过是为了抵抗写作的焦虑。
  对于不少作家来说,浴缸就是催化灵感的绝佳空间。毛姆会把他的晨浴时间好好利用。当他的身体一浸入水中,这一天的最初两个句子便浮出脑际。埃德蒙·罗斯丹,《西哈诺·德·贝尔热拉克》的剧作者,则在浴缸中寻求庇护。因为灵光每次袭来,都是如火花一样噼啪作响,而非逐渐消失成灰烬。为了避免在创造力密集迸发时有任何中断,他会洗一整天的澡。罗斯丹告诉法国善于交际的赫格曼·林登克罗恩夫人,他的戏剧《雏鹰》是潜入水中写成的。
  很多作家发现,在移动中,自己的思维更加活跃。雨果绝大多数时候都会离开书桌构思他的作品。一位记者曾在格恩西岛拜访过雨果,他如此描述这位作家动态的创作过程:“甚至在屋子里,他都经常来回走动,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狮子,偶尔停顿一下,或是到桌前写下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想法,或是到窗前,那里无论天气是冷是热还是下雨,总是打开着。”无论在室内还是户外,随着身体每走一步,他便朝故事、戏剧或诗歌的下一行前进一点。
  梭罗也在步行中获得了大量灵感。他曾说,散步时一种高贵的艺术,鲜有人掌握。梭罗赞赏的华兹华斯,同样热衷此道。据梭罗说,华兹华斯的仆人有一次把一名访客带到诗人的书房,不过又指出,“他的书房在户外”。托马斯·德·昆西曾估算,华兹华斯一生所走的路大约有十八万英里。尽管没有地图呈现华兹华斯走过的路线,但有他的诗歌为之提供文学上的里程碑。在乡间漫长的远足中,华兹华斯创作了大量韵文。
  狄更斯经常被迫行走。在伦敦街头,认出狄更斯的行人会以为他有紧急的约会迟到了,因为狄更斯的步调特别引人注目,每小时达到4.8英里。他就像拉链被拉开一样,从悠闲的散步者和步履轻快的行人中穿过。狄更斯这么做,是被创作的火花推动,而不是因为需要到达某个目的地。每当陷入创作的困境,他便这么大步流星地走。狄更斯给他的朋友约翰·弗罗斯特写信说:“如果不能快步地走很远,我就要爆炸和毁灭。”
  无论在乡间还是城市,弗吉尼亚·伍尔夫都喜欢走很长的路。外出走动时,她经常能获得灵感。1932年末,在伦敦闲逛时,她发现自己陷入创造性的失控中。在这一年11月2日的日记中,她写道:“当我走上南安普顿路,我置身于迷蒙、梦境和陶醉之中,一句句话借我的嘴说出,一幕幕场景在我眼前呈现。”这个在想象的迷雾中抓住她的故事,最终发展成长篇小说《岁月》。
  也有的作家获得灵感的方式是独一无二甚至匪夷所思的,比如席勒。有一次,歌德顺道拜访席勒,发现这位朋友出去了,便决定等他回来。这一小段等待的空闲,多产的诗人没有浪费,而是坐在席勒的书桌前,匆匆记下些笔记。这时,一股奇怪的恶臭使他不得不停下。不知怎的,有一股难闻的气味渗入了这个房间。歌德循着气味找到了源头,实际上就在他坐着的地方。气味散发自席勒书桌的一个抽屉。歌德弯腰打开抽屉,发现里面有一堆烂苹果。迎面扑来的气味如此有冲劲,把歌德弄得头晕。他赶紧走到窗户跟前,去呼吸新鲜空气。对于发现的垃圾,歌德自然很好奇,但席勒的妻子夏洛特提供的实情只能令人咋舌:席勒有意将苹果放坏。这种“芳香”不知怎的,能带给他灵感。而据他的配偶说,“没有它,他就没法生活或写作”。
  有的作家对颜色要求极其“严格”。
  大仲马用三种不同颜色的纸来写作:黄色纸张拿来写诗、粉色纸张拿来写文章,蓝色纸张则拿来写小说。一次,大仲马空手走出一个文具店。令他失望的是,在第比利斯没有一个地方有他急需的那种蓝色大页纸。1858年夏天,大仲马去俄国参加一个婚礼。婚礼庆典结束后,他花了几个月时间考察东欧,最后,在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停留。这时,他的宝贵的蓝色大页纸用完了。数十年间,大仲马都用这种颜色特殊的纸写他的小说。最后,他被迫使用一种奶油色的纸,虽然他觉得颜色的变化对他的小说有消极影响。
  紫色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最爱。她拿紫墨水书写绝大部分的书信、小说等。她二十五岁时出版的长篇小说《友谊长廊》,甚至连内文和用来装订的皮革都是紫色的。这部书是她送给朋友维奥莱特·狄金森的礼物。伍尔夫写给“塔·萨克维尔·韦斯特”的情书也是紫色的。她最著名的作品《达洛维夫人》,大部分手稿也是用紫墨水写成的。1938年10月,伍尔夫在日记里写到了天空:“一场暴风雨——紫墨水般的云朵——正在消失,如墨斑之于水中。”当然,就像其他地方一样,这段话也是紫色的。
  在写作这件事上,乔伊斯的奇葩癖好特别多。
  比如,在写作之前,乔伊斯会穿上一件白色的外衣。这其实是出于实用的选择。白外衣可以散发出某种白光。乔伊斯的视力衰弱。他的外衣在模糊的环境中充当一座灯塔,或许可以将外在的光折射到纸上。在创作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一位青年艺术家的画像》时,这位脑筋活络的作家形成了这些习惯。
  帕德里克·科勒姆,一位同辈的爱尔兰作家也曾回忆道,“乔伊斯的作品实际上是不同颜色的蜡笔在长条纸——有时是硬纸板——上写出来的”。乔伊斯用各种颜色写作和修改,从红色、橘色到绿色、蓝色。尽管写作会给他的身体带来重迫,但乔伊斯执迷于修改他的作品,直到最后的清样阶段,这令印刷商懊丧不已。他同样会情不自禁地草草记下想法,对于之后可能会写进文本中的东西,他很少错失抓住的机遇。
  在写《尤利西斯》时,乔伊斯在他的马甲口袋里放着一些纸片。“独自一人或谈话中,或坐或走时,他会不时地掏出其中的一张,以电光石火的速度,匆匆写下一两个词。”巴德根回忆道。乔伊斯在周遭的世界中能发现无穷的乐趣。他积累了广博的信息,从科学和历史事实,到外语中的双关语。他在橘色的信封上做笔记,之后把它们转录到笔记本或者稿纸上。
  关于颜色的使用,乔伊斯并无定轨。一个颜色可能代表一本书的一部分在笔记本的某一页,而在别的地方,它可能表示的是被转录的日期。因而乔伊斯的笔记本令人惊叹又困惑,各种颜色混杂在一块,不可能准确地拆分或追溯。
  虽然视力黯然,但乔伊斯用蜡笔、铅笔和炭笔,点燃了一条通往印刷的光明的多彩之路。不管这意味着一件独特的外衣还是潦草的笔迹,这位意志坚定的作家为了看清稿纸,想尽了办法。
  (摘编自《怪作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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