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四川绵阳一六旬小学教师王某善猥亵多名女生获刑七年”的消息引发关注。根据盐亭县教体局发布的案例通报,2015年9月以来,王某善利用黄溪小学某班语文教师的身份便利,多次在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合,趁该班女生背书、为学生批改试卷之机猥亵未成年女生多人。受害学生年龄为10岁至12岁,大多是父母在外地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
每逢这类丑闻爆出,坊间的第一期望,大约是责任人被惩处、受害者得到救济。令人欣慰的是,目前事情初步在朝公众期望的方向演进:一则,除王某善获刑外,王某善工作的黄溪乡中心小学时任校长王某某,副校长李某某已被免责;二则,受害儿童已被安排至县城的心理治疗室,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了三个阶段的心理疏导治疗,目前都已恢复入学。跳出个案来看,更应该考虑如何避免农村留守儿童为性侵所伤。
无须讳言,性侵目前还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只要有歹人存在,性侵之手就可能伸向未成年人,不管他们身在城市还是农村。而虽然残酷却无法否认的是,已曝光的性侵案不说是冰山一角,至少只是部分,还有不少性侵案并未爆出,没有被计算在正式的犯罪统计内,也即刑法意义上的犯罪黑数。与发生在城市的性侵案相比,发生在农村的案件又有一定的特殊性。二者最大的不同或许是,相对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农村更多保留了熟人社会的特征,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这就使得留守儿童更容易为外界的压力所左右。
具体来说,在农村权力的失衡更为严重,观念的落后也很普遍。首先,由于缺少了父母的陪伴,留守儿童与老师等照顾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加剧。少了父母的介入和提醒,老师的权威无形中起到了压制作用,让留守儿童习惯于当听话的孩子,甚至于逆来顺受。其次,由于性知识性教育的缺乏,留守儿童缺乏身体边界的观念,他们不会或难以把遭受性侵的不适与违法犯罪挂钩。一些陈旧的观念甚至认为,女性的身体本身就有原罪,被男性沾染是一种宿命。当然,也有人会认为性侵留守儿童不对,但由于农村人才缺乏,王某善等“能人”被抓,会影响到自家孩子上学,也就选择了闭口不言,成了沉默的一分子。
“鸟儿从不会担心停靠的树枝被吹断,因为它所依仗的不是树枝,而是自己的翅膀”。同样,要想留守儿童不被性侵,最好的办法是帮助他们建立身体边界意识,“我的身体我做主”,不允许他人侵犯。这就需要全面反思现行的性教育,包括常识普及、教材编写、内容设置、实践执行等方方面面,比如英国的儿童十大宣言就倡导,“背心短裤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这些外来经验就很值得学习。而除了“不允许他人摸”之外,好的性教育也要教会孩子“被别人摸了怎么办”。
当然,性观念的启蒙、性教育的普及,单靠教材或者孩子肯定实现不了,而是需要农村整个社会的配合。就此而言,纠正和破除外界“摸摸孩子私处只关道德,无关痛痒”“摸别人家孩子与我无关”“女性被性侵是宿命”等陈旧观念也显得相当紧迫,避免农村留守儿童被性侵需要一场观念革命。
(胡一刀,时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