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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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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公章刻5枚 集体利润由九成变四成

佛山一村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7月27日版次:03
  南方农村报讯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村村委会原主任梁灿添、原副主任梁灿荣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得知这一消息后,塘头村村民欣喜不已,奔走相告。
  时间回到2018年3月,当时,禅城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进驻塘头村开展村级专项巡察。巡察组在进驻前就收到大量对梁灿添、梁灿荣的信访举报件。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巡察组进驻塘头村后,并没有和梁灿添等人“打招呼”,而是从外围情况入手,一方面找到知情人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从村委会查阅数百份文件资料,一份份去分析,排查疑点。
  巡察组在翻阅到第53份文件时发现了一个奇葩公章——一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同公章上居然有编号“5”,而且该项目合同明确利润分成,村委会占90%,开发商占10%。
  难道合同公章有5个?开发商没多少好处,怎么愿意找上门?带着疑点,巡察组马上封存了该项目合同公章,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原来,早在几年前,塘头村与两家房地产公司联合成立一家新公司(前者占股九成、后者占股一成)开发某项目,且该公司的财务印章、合同印章均由梁灿荣掌管。据查,该项目共刻制了5枚项目合同印章,其中4枚放在合作公司负责人手中,而梁灿荣手上的恰好是编号为“5”的印章。为帮企业谋利,梁灿添、梁灿荣绕过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两委”成员,私下又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把该项目的利润分成由原来的塘头村占90%、合作单位占10%改为塘头村占40%、合作单位占60%,盖着编号5的公章。
  2018年4月,禅城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问题线索初核后,对梁灿添、梁灿荣进行立案,对两人采取了留置措施。
  在铁的证据面前,梁灿添由强硬到主动交代问题。“他们说公章多做一些,放在他们那,他们好办事。我管着一个公章,只要不说出去,没人会知道……”“我承认,把项目利润改成四六分成,是因为陆陆续续收了张某、王某400万元,收了人家钱,人家提了要求,我就答应了……”
  今年5月,禅城区纪委监委出台《深化廉洁村居建设实施方案》,从制度入手,盯紧基层村居“人、财、事”等廉政风险薄弱点,加强对村居的日常监督和“三资管理”,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纳入镇(街道)监管范围。此外,禅城区还发挥好村级巡察监督的作用,截至目前,已开展四轮村级巡察,推动整改问题360个,移交问题线索45条,追回违纪违法所得4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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