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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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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4只龟供自己饲养和观赏被刑拘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7月30日版次:05

  男子网购2只辐射陆龟和2只豹纹陆龟。每只3000至8000元不等。

|以案说法|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佛山禅城公安通报了一起非法购买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拘嫌疑人1名。
  7月初,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发现,禅城区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疑似野生动物。
  经查,民警锁定目标。7月18日上午,民警将下班回家的嫌疑人吴某抓获,并在其居所起获4只疑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龟。经鉴定,起获的龟为辐射陆龟和豹纹陆龟各2只,属国际濒危动物。
  据吴某交代,他在网上见到辐射陆龟和豹纹陆龟的背壳图案时非常喜欢,于是自行寻找网络卖家,并最终以每只3000—8000元不等的价格达成交易,以邮寄方式买下2只辐射陆龟和2只豹纹陆龟。
  目前,吴某已被依法拘留,龟只已移交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安提醒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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