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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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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建设补贴不少于50万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9月10日版次:11

  多部门出台措施,让养猪人“有钱养、有地养、运得出、供得上”。

  近期多部门相继印发文件,出台多项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包括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进行补助;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全部纳入补贴范围等。
明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猪场
可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通知》指出,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
  《通知》称,鼓励各地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投资项目。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机购置补贴范围扩大
“缺什么、补什么”“应补尽补”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就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支持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一要优化补贴范围,实行应补尽补。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本省补贴范围,“缺什么、补什么”“急事急办”“应补尽补”。对生猪养殖场(户)申领补贴优先办理、优化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机企业积极参与政策实施,支持推动广大养殖场(户)购机用机。
  二要加快试验鉴定,增加机具供给。指导所属农机鉴定机构敞开受理能力范围内的鉴定申请,对省内外农机企业一视同仁,加快试验鉴定,及时公布结果。积极支持农机鉴定机构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升试验鉴定能力。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将加强对各地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
  三要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梳理需求。开展生猪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需求专项调查,问需于民,广泛听取基层意见与建议,为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提供第一手材料。
  据悉,此前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机装备购置补贴已作出安排,将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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