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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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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假病!”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9月12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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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花上200元,可以买得7天病假,四五百元可以买得1个月。”消息在一些企业内“走俏”。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破获了一起特大伪造印章证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查获各类伪造的印章、证件千余份。这两人伪造、出售的正是假病历证明,不仅提供医院病历、疾病证明书,连药物清单、检查报告、住院手续等都应有尽有,以假乱真。(9月9日《法制日报》)
  @许君强:我国实行带薪休病假制度,《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利用假病历获得带薪休病假,实际上是一种以欺骗手段获利的违法行为,不仅明显有悖于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也触及了法律的红线。
  对于职工来说,利用假病历虽然获得了带薪的真病假,貌似“躺着就把钱挣了”,但这种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的不正当行为,必然经不起“较真”,一旦露馅,职工就会面临被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对于制售假病历者来说,伪造假公章获利,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宋潇:不否认,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想上班又想拿工资的职工,就“铤而走险”在请病休假上动起了歪脑筋,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钻空子”的空间。但也反映出,当地一些企业可能存在正常休假手续难办等问题。而在我们身边,请假难、休假难也不是个别现象。
  休假是每一位职工的正当权益,无奈,现在个别企业越来越强调职工的奉献精神、鼓励加班,在请假和休假问题上,却表现得模棱两可。对于企业职工来说,估计很少有人,愿意全年无休、甚至是连轴转地上班。在这种情况下,请病假可能是职工跟公司博弈的无奈之举。
  @许晓芳:企业要执行好对病假的制度和流程管理,程序完善才能有效预防。申请病假,仅靠易于造假的纸质证明材料为凭证确实有漏洞,若是能够辅之以病假定期报告制度及病假复查制度,既能一定程度上提高员工的造假难度,降低病假造假的可能,也能够让企业更好地了解员工的病情发展,为员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福利和关怀。
  当然,加大对“假病假”的惩处力度也很关键,提高造假成本方能抑制造假需求。若是将“假病假”视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之一,用人单位能够对员工做出一定处罚,员工在面对假期诱惑时或许就会三思而后行,“假病历”之风也将逐渐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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