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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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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结婚离婚23次”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9月26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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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有户人家共11人,短短15天时间先后结婚、离婚高达23次。而他们之间关系说起来都是亲戚,小叔子和嫂子结婚离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结婚离婚,甚至还有和亲家母结婚又离婚……支配这种婚姻神操作的背后原因,是城中村改造,这一家子想通过结婚、离婚得到更多的利益。如今这一家人因涉嫌诈骗罪,4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9月23日《都市快报》)
  @胡子民:这种怪象并非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有,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只不过没有如此的频繁和奇葩而已。而堵塞漏洞必须有法可依,先在立法上做好文章,《婚姻法》的修订势在必行。其次,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应该加强法理观念,不能做婚姻登记的机器人甚至是木头人,应该承担起捍卫婚姻之神圣的大任,不能让婚姻成为儿戏,成为任人宰割的牺牲品。
  @叶泉:“假离婚”“假结婚”看似轻松,事实上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经过民政部门登记的结婚、离婚行为都是真的,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而且权利义务关系也会随之改变。很多人在办理手续之前,会自以为聪明地与对方签一个协议,以确保不会弄假成真。然而,违法的协议无效。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协议就是一纸空文,什么用也没有。
  “假离婚”“假结婚”看似是对婚姻的不尊重,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亵渎,就像这一家11口人,诈骗拆迁款的目的太明目张胆,不追究法律责任,有失法律的尊严。根据婚姻法,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同时也为家庭成员设定了权利义务,只有家庭成员才能享受相关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义务。
  @郝冬梅:我们确实需要尊重离婚自由权力。可是,也需要反思如今一些人的婚恋观念。神话故事里给我们留下了多少经典的爱情故事,在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里,我们看到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浓情,看到的是白娘子与许仙的坚贞,看到的是织女与牛郎的纯洁。
  随着时代的变迁,随着观念的升级,我们已经很少有“缠缠绵绵到天涯”和“寒窑虽破苦也甜”的海枯石烂的情感顾盼了。这原本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能期盼所有的婚姻都完全是纯美的爱情。但是,爱情和婚姻也不该只是歌曲里演唱的“只是一场爱情的买卖”。最起码,也要守住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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