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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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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是第一责任人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10月31日版次:03
  广东省政府出台办法考核地级以上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南方农村报讯 10月30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指出,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
  《办法》对考核指标作出了规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节约集约用地任务、“三旧”改造任务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逐年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涉及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按照省国土空间规划(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的指标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等任务指标,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确定。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加强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的动态监测,每年向省考核部门提交监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省考核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以及耕地质量监测网络,采用抽样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等方法和手段,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进行核查。
  根据考核结果,对获奖的地级以上市,省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将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地级以上市,将责成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期间暂停该地级以上市相关县(市、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粤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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