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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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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快金融业开放增强金融活力竞争力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11月09日版次:12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多项举措。
  根据中国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我国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开展相关业务的数量型准入条件等。
  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外资法人机构、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51家代表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共设立59家外资保险法人机构和131家代表处。“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参与为我国金融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有效发挥了‘鲶鱼效应’,促进银行业、保险业竞争力提升。”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
  银行业方面,意见提出,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分行的总资产要求,取消中外合资银行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等。
  保险业方面,意见提出,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经营年限、总资产要求,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继续支持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办理外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等。
  意见提出,2020年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1%的限制。专家表示,外资金融机构通过持股比例的提高,可以进一步提升其参与管理的话语权,这也有利于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
  董希淼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不但要“跑得快”,还要“走得稳”,金融业开放的同时要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防范相关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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