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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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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生猪产能2021年恢复正常

农业农村部制定《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12月07日版次:11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张帆)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近日制定《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生猪生产恢复目标,即今年要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农业农村部表示,在市场拉动和政策推动下,生猪生产已出现止降回升的积极变化,但恢复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给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任务十分艰巨。当前首先是把生猪生产抓上去,确保各项既定目标如期实现。
  《方案》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归类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等,并要求各地分解任务到县(市、区、旗),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其中东北、黄淮海、中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安徽、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湖北、广西)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实现稳产增产;东南沿海地区(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为主销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证掌控猪源达到消费需求的70%;西南、西北等地区(内蒙古、山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产销平衡区,要确保做到基本自给。
  《方案》明确18项重点任务,包含政策、资金、疫情防控等各个方面:
  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督促各地抓紧落实2019年项目资金,指导养殖场户尽快开工建设;及时下达2020年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 
  保障养殖用地。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落实财政支持项目。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县市要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 
  加大金融保险支持。总结推广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督促地方细化落实种猪场、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政策。扩大生猪保险覆盖面。
  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三年内再创建120家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典型模式。
  帮扶中小养殖户恢复生产。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市)各选择1-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带动中小养殖户增养补栏。
  开展禁养区清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推进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促各地继续抓好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分区防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
  压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户落实物理隔离、化学消毒、生物免疫等综合措施,实施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支持第三方检测监测和养殖加工企业自检,发展专业化社会化动物防疫服务组织。
  规范疫情报告。强化政策宣传,鼓励养殖场户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督促地方抓紧完善省市两级动物防疫行政机构,加强市县兽医实验室技术支持能力,开展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标准化建设。在畜牧养殖大县实行防疫人员特聘计划,特聘动物防疫人员1万人左右。 
  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解决中小散养户粪污处理问题。到2020年底,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推进专业化集中处理,优化无害化处理企业布局,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支持无害化处理企业提升各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规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发展。优化主产区生猪屠宰产能布局,支持优势屠宰产能向东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区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实现与养殖布局相匹配。在现有5005家生猪屠宰企业基础上,继续整顿清理小型屠宰场点。
  加强科技支撑与指导服务。加大非瘟疫苗科研攻关力度。开展非瘟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大型养殖企业有效防控模式。
  促进产销对接。推动主销区提高生猪自给率,在提升本地生猪产能基础上,到有条件地区协作建立生猪养殖基地,采取“厂场挂钩,定向供应”等方式,增强生猪供应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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