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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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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纳入广东乡村振兴考核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1月14日版次:05
  南方农村报讯 当前,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如火如荼进行,而广东省农村仍存在大量破旧泥砖房,这些泥砖房成为影响进一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甚至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为此,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我省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作为当前维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的重要工作,全面打响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攻坚战。
  《意见》明确目标任务为2020年1月底前,全省完成农村泥砖房摸查和分类工作,各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破旧泥砖房、“一户多宅”(建新房不拆旧房)的清拆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贫困户C、D级泥砖房改造工作,其他C、D级泥砖房按现行政策予以改造;2021年底,完成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泥砖房维修保护工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把农村破旧泥砖房的清理整治作为前期“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升级版,根据广东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外省的经验推进这项工作,通过泥砖房整治“清出安全,清出美丽,清出空间”,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奠定基础。
对现有泥砖房按两种情况处理
  《意见》明确,对现有泥砖房按“有人常年居住”“无人居住”两种情况处理,结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工作精准施策,分阶段整治。
  根据《意见》,对“有人常年居住”的泥砖房,依据“一户一宅”有关法律规章动员农户对多出的破旧屋进行清拆。属“唯一住宅”的,对其泥砖房进行安全鉴定,按现行政策予以危房改造。对“无人居住”的泥砖房,属于具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分阶段进行改造修缮,属于危房弃房类型的,应拆尽拆,避免长期闲置损坏形成安全隐患,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开发使用。
  事实上,在《意见》印发之前,全省一些地市已率先开展这项行动,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全省已拆除泥砖房2369760间,84483207平方米。
做好群众思想发动工作
  村民出于个人利益考虑,不愿意拆除危房旧房,是推进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一大难题。
  对此,《意见》提出要广泛深入和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有效实现由“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迸发强大动力推进我省泥砖房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河源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引导农民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要不断地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工作是利国利民的好事,除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外,更要动员广大乡贤支持参与。
粤东粤西粤北加大考核比重
  如何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除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合力推进外,《意见》还要求将农村破旧泥砖房的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尤其是粤东粤西粤北,要加大考核比重,按各地破旧泥砖房“应拆尽拆”要求进行督查考核。
  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不仅是政府之责,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因此,《意见》明确,除各级财政统筹加大投入,资金来源要坚持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激活社会资本,鼓励企业、社会组织、金融乡贤以及个人共同参与筹集资金,真正形成多元参与投入的机制与氛围。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还指出,除了农民要积极参与、投工投劳,各级也要对农村破旧泥砖房的清拆工作设立奖补机制,通过利益拉动,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以韶关为例,市财政安排8000万元作为竞争性奖补资金,分档次奖补各县(市、区)用于农村破旧泥砖房的清拆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共配套相关财政资金约2.3亿元用于奖补清拆工作。
  截至去年11月底,韶关全市共拆除破旧泥砖房62.7万间、1525.6万平方米,分别占目前排查应拆间数的97.49%、应拆面积的98.03%,10个县(市、区)完成比例均在90%以上。           (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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