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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版: 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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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精甲霜灵产品停止部分登记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版次:
08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任亚航)4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称,对仅登记为防治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用于种子处理或苗床喷雾的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采取新措施。
措施具体包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不再批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
对已取得登记的此类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可按照精甲霜灵有效防治的靶标对象(由腐霉菌或绵霉菌等引起的水稻相关病害),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登记。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1年4地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其他资料应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不再保留该产品在水稻恶苗病、立枯病登记使用范围,注销该产品在水稻上的登记。
记者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了解到,截至目前精甲霜灵登记证共123个,其中在水稻上有32个,而在水稻恶苗病的登记就占65%。
一位负责该产品药效试验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停止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在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上登记,主要是基于抗性考量。
目前根据试验,精甲霜灵在恶苗病上已没有太多效果,所以建议不再受理登记。“先暂停使用几年,以后再看情况考虑。”
不过也有人认为,新规可能跟精甲霜灵毒性有关。欧盟认为,不能排除精甲霜灵其中的一种杂质具有潜在遗传毒性,且该农药的其他两种杂质具有毒理学相关性,需要确定上述杂质的最大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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