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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上残疾儿童入学前教育的“断点”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7月07日
版次:
02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为了能够让5名未能进入学校就读残障儿童中能接受教育,东兴市第一小学的支部委员潘小英带领党员教师坚持轮流送教上门。(7月1日《南国早报》)
保障残障儿童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不仅是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更应当成为推动全社会的一种共识和共同行动。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不少残障儿童无法进入学校接受教育,其教育任务基本由家庭承担。但是,由于家庭成员不具有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实际上在家庭中的残障儿童基本上处于“放羊”状态,没有接受基本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广西这位老师与其说是一种善举,不如说体现了为人师者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那种强烈的责任感。
我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我国约有0至6岁残疾儿童168万,其中家庭比较贫困的约22万。根据2017年发布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到2020年,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将达到95%以上,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
一个家庭出现一个残障儿童,那种影响不啻为坍塌地陷。这种冲击不仅是心理上的,更是经济上的。无论是治疗、康复,还是日常的护理和照料,都需要家人付出巨大的代价和牺牲,对家庭经济实力是一种巨大的考验。也就是说,残障儿童往往与家庭贫困相互交织,而如果这类儿童又不能得到必要的教育,那么他们将来自食其力的能力就会十分堪忧、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陷入恶性循环而难以自拔。
残障儿童的残障程度并不相同。有些轻微的甚至可以入读普通学校,大部分也可以进入特殊教育学习。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虽然对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予以充分保障,特别是很多地方的特殊教育体系也基本完善起来,但是在具体落地过程中和衔接中,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一些短板和弱项。比如对于那些还不能达到入学标准的孩子,能够建立一套学前教育机制,帮助他们养成一定的习惯,从而能够被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目前,这一部分的任务主要是由康复机构承担的。但康复机构也面临一些问题,一些商业性的康复机构,收费较高,不是所有的残障儿童家庭都能够承担;一些公益性康复机构,则面临着床位等资源紧缺,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业的教育工作者通过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弥补残障儿童学前教育的短板,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消除这一公共服务的空白地带。
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从长期来看,还是要政府切实承担起这种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建立健全残障儿童入学前教育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构。比如可以采取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置预备班的形式,先让暂不具备条件入学残障儿童在那里接受训练,或者像报道中提到的这样由专业教育人士上门送教来完成这种任务也是可以。但要从志愿服务行为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常态化机制,也就是由可选项变为必选项。
残障儿童教育虽然是社会极少数,但是事关文明底线和社会底线。从目前来看,只有实现残障儿童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我们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这些特殊孩子都能在明媚阳光下健康成长。
(元白,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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