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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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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肥料在地级市农业农村局登记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8月08日版次:09
  南方农村报讯 “省级肥料登记的产品范围包括: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这4类以外的其他肥料产品,都属于农业农村部部级登记。”8月5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在英德市召开“2020年全省肥料登记审批行政职权事项工作培训班”,邀请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的资深专家,对肥料登记审批相关法规、行业标准、登记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全省地级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简证便民”专项行动部署要求,2018年3月1日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将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委托给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便于省内肥料企业就近办事。
  肥料是作物的粮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开班时强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委托下放事项的责任感,深化“放管服”改革,让肥料生产企业方便、快捷办理肥料登记证,为当地肥料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保障广东省肥料充足供应。
  培训班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汪洪从肥料基础知识到国内外肥料登记管理制度,从肥料监管法规到具体案例剖析等作了全面深入的讲解,内容通俗易懂,让与会者学有所获。
  汪洪介绍,肥料登记管理是综合考虑“作物产量、经济利润、农业生产持续以及环境健康与农产品安全”的最优目标,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可谓责任重大。
  汪洪建议从事肥料登记审批的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及肥料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把本职工作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比如,肥料包装标识上使用‘特效、全元、多元、双效、多效、高肥力、活力、强力’等虚假或夸大性质的词语,很容易造成消费者不能正确选择和使用肥料,从而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害。”
  对当前非常热门的产品有机肥和中微量元素,汪洪在培训时强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有机肥料来源不应包括含有有毒物质的城市垃圾和污泥。不得把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与主要养分含量相加号称为“总养分”,微量元素含量低于0.02%、中量元素含量低于2%的不得在包装上标明。
  随后,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高级农艺师黎崇方从省级肥料登记产品范围、省级肥料登记产品相关标准、省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省级肥料登记资料审核、省级肥料登记证内容格式、省级肥料登记流程、省级肥料登记证信息上报、标签案例分析等八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省级肥料登记的产品范围包括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这4类以外的其他肥料产品都属于农业农村部部级登记,各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黎崇方说。
  据了解,广东肥料登记管理正在积极探索压缩办理时限等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工作重点从审批发证为主逐步转向事后质量监管,加大肥料市场质量监管力度。
(章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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