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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严厉的禁酒令恐遇执行难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9月26日
版次:
02
近日,甘肃省庆城县印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该“禁酒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9月23日,记者从庆城县纪委了解到,“禁酒令”颁布后,纪检部门曾多次夜访乡镇,并召集基层干部进行酒精测试。(9月23日《新京报》)
酒能助兴,亦会误事。因此,在公务员系统,早就有一些禁酒的通知。只是在一般情况下,此类通知仅仅限制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即便有些地方有较为激进的举措,如河南省南阳市今年6月发出通知,也只是禁止公职人员在周一到周五的24小时内饮酒。该规定虽然严格,其实可以理解。毕竟,不少公务员在工作日可能临时加班,下班后喝酒就无法正常执行公务。越来越严的禁酒令背后,实质上是地方官场酒文化的屡禁不绝。
在不少地方,“喝酒不行,寸步难行”,已然成为一个潜规则。鉴于酒文化是官场拉帮结派的“敲门砖”、滋生腐败的“温床”,狠刹饮酒风很有必要。南阳禁酒令的背后,与此前一起酒后事故有关。今年4月,受一罗姓企业老板委托,南阳市下辖内乡县纪委三室主任罗某忠邀请当地三名公职人员聚餐喝酒,酒后回家途中,一名受邀请人跌入路边沟中窒息而亡。事发后,参与饭局的三人共赔付王某家属75万元。可见饮酒不光误事,影响公务办理,还会闹出人命。
从民间舆论的反应来看,人民群众对此是喜闻乐见的。实践证明,禁酒令的出台,对遏制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公款浪费、机关“四风”改变提升等,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群众对此是认可的。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工作日之外完全禁酒是否可行,恐怕值得商榷。究其原因,个人纪律观念不强、素质不够是一方面,更根本的还是监管成本过高。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督措施,禁酒令对于当地行政法规的权威性反倒是一种消解。
规定所有公职人员在所有时间都不能饮酒,且不论在操作上是否可行,在法律上是否行得通也值得探索。就算社会对公职人员有更高要求,但也不能将手伸的太宽,不给人任何喘息的机会。更何况,喝酒本身不是罪,只要不妨碍影响他人,都属于个人自由。重病需猛药,但也要切忌病急乱投医。整治官场酒文化,必须要有从上到下的决心、切实可操作的细节、以及合乎法律的程序,否则,终究会成为一场纸上谈兵。
说穿了,公职人员除了其公家人的身份,更重要的社会属性是社会公民。任何针对公职人员的要求,都不能与基本的人性相抵牾。以禁酒令为例,只有公职人员把饮酒放到日常行政的公共领域时,其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公款吃喝腐败、影响效率等才是禁酒令应禁的对象。当公职人员恢复了普通公民身份时(比如节假日与家人朋友聚会),就暂时切断了与行政事务的联系,饮酒对公务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就不复存在,这明显不应成为禁酒令的禁止对象。
(黄思成,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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