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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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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培训机构“跑路”频发

广州法院今年受理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激增近2倍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11月14日版次:04
  南方农村报讯 (通讯员彭勇 黄乾 印强)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因商家倒闭或者“跑路”频发,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现象凸显。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仅今年1-9月,广州法院就受理此类案件达3047件,同比增长了171.8%。
纠纷涉及行业范围广
  为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商家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预付式服务合同纠纷暨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广州中院民事庭庭长陈冬梅介绍,当前广州预付式消费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受疫情影响明显,受理案件数激增。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部分商家经营尤其是中小商家,出现关门停业、卷款失联、破产等现象,导致消费者的预付款服务无法兑现。仅今年1-9月,广州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047件,同比增长171.8%,目前审结近90%。
  二是涉及行业范围广,争议焦点较集中。一直以来,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旅游和健身等行业均是预付式消费纠纷的重点领域。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的认定、预付款退还条件等方面。
  三是争议标的额较小,小额、简易程序适用率较高。与其他民商事纠纷相比,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个案标的额较小,多在2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四是涉诉当事人较多,群体性诉讼占一定比例。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例,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共有47家经营单位涉及到10人以上的纠纷。
办卡应保留重要证据
  广州中院通过梳理近年来广州法院审理预付式消费案件情况,发现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虚假宣传、滥用格式条款、诱导消费贷款等违规行为。
  例如,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宣传中使用“名师一对一辅导”“小班教学”等字眼夸大其办学资质、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但在现实中并未提供该服务。有的美容机构使用“×天彻底祛斑”“×天美白换肤”“开刀不留疤痕”等明显违反科学常识、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有的商家将一些不公平格式条款纳入到合同之中,如常见的“本卡不得退卡转让”“本卡一经售出恕不退款”等约定内容,明显增加消费者的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的培训机构在签订合同时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有时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完成整套贷款手续,致使消费者“被贷款”。一旦培训机构不履行承诺或关门跑路,消费者不仅预付款难退还,还要被迫支付第三方平台贷款。
  由于当前不少商家无证发卡、无照发卡、随意发卡的情况较为常见,加之部分经营者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或以口头方式约定合同重要内容,因此当发生纠纷时,消费者通常面临维权举证难的问题。
  对此,广州中院建议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消费,谨慎办卡。若办卡,应要求经营者将服务内容、项目金额、使用期限等核心条款通过书面合同予以固定,并保留相关支付凭证、合同等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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