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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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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合格渠道商仍赔偿2.8万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2月02日版次:09

  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卢某亮百合地进行调查。

  “感谢感谢,事情终于解决了。”……日前,广西柳州柳南区洛满司法所(以下简称“洛满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撒施肥料出现百合烧苗引发的纠纷。
  2020年6月中旬,柳南区洛满镇小何农资店邀请村里的农户朋友参加新肥料推广活动,向农户朋友推荐新品“未来丰”肥料。洛满镇古洲村村民卢某亮参加了此次推广会,并向小何农资店的老板何某生购买了一万余元的“未来丰”和“磷大师”等肥料。

  卢某亮表示,购买肥料时,他还特意向何某生询问了施洒该肥料是否会对幼苗产生不良影响,得到明确无不良影响的答复后,便回家对自家百合进行了撒施。施肥料后,卢某亮发现被洒肥料的百合幼苗出现了烧苗死亡现象,这可能造成几十万元的损失,他找到了小何农资店的老板何某生,要求其补偿损失,又请来几家媒体进行报道,但双方因责任确定不明以及补偿金额发生争议,一直得不到解决。
  2021年1月11日,卢某亮到洛满司法所寻求帮助。洛满司法所所长曾宇立即联系了小何农资店的店主何某生了解相关情况。何某生称自己在本地从事农资销售十余年,一直是规规矩矩销售,而且进货渠道正规,有相关的凭证依据,现在卢某亮出现了百合烧苗的现象,百合死因不明,存在诸多因素,比如喷洒肥料的方式、气候、种植深浅等,卢某亮贸然要求其赔偿,于情于理均没有道理。
  为了确定百合烧苗的原因,司法所联合洛满镇农业推广站等多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到卢某亮的百合地进行实地查看。经调查,卢某亮的百合确实存在烧苗死亡的情况。为了确定肥料是否存在问题,司法所、洛满镇农业推广站将卢某亮从何某生处购买的肥料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该肥料为合格产品。
  2021年1月27日,双方达成协议:何某生赔偿卢某亮2.8万元人民币,并在现场支付卢某亮3000元人民币,剩余2.5万元人民币,何某生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支付。司法所工作人员趁热打铁,为其制作了规范的调解协议书,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针对此事,有评论表示,肥料检测合格,在没有弄清烧苗原因的情况下,让农资店赔偿确实有点冤。也有人认为,虽然产品合格,但是出现烧苗现象,很大可能是因为使用不当引起的,实际上任何肥料使用不当都可能伤苗死苗,作为销售终端商的农资店客观上无法规避此类事件的发生。
  实际上很多农资店都面临或者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有专家建议,作为农资销售者,一方面要熟悉自己代理的产品和适用作物范围;另一方面,多多给农户做好施肥指导,了解对方的具体需求;最后,坚决抵制农业碰瓷行为,用法律武器,维护农资人的权益。
  针对何某生事件,法院调解员向其宣传《肥料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肥料的性能、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并提供销售凭证……针对卢某亮,调解员建议就损失的金额、损害的原因等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同为乡里乡亲,以和为贵,如和解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农财网农化宝典
  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卢某亮百合地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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