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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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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村镇工业集聚区将升级改造

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 平衡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4月20日版次:01
  南方农村报讯 4月19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称《方案》)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其中明确,村镇工业集聚区的升级改造以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引,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与此同时,探索推进“工业改商业”“工业改住宅”项目反哺“工业改工业”“工业改公共设施”“工业改农业”项目,平衡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
解决中小微企业用地难题
  村镇工业集聚区通常也叫“村级工业园”,是指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成片村镇工业园区或工业用地连片区域。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借助毗邻港澳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农村集体土地以其低成本优势吸引了大量工业企业蜂拥而至,形成“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发展模式,全省数千个村级工业园应运而生。根据初步摸查结果,珠三角村镇工业集聚区总用地面积约150万亩,占珠三角工业用地总面积的31%,而2019年集聚区工业增加产值约617亿元,仅占珠三角工业增加值总额的2%。
  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当前正处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关键期,对建设用地尤其是工业用地的需求非常迫切。《方案》提出,至2023年底,通过淘汰关停一批、合并搬迁一批、功能转换一批、改造提升一批集聚区,工业用地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中小微企业用地难问题明显改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集聚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减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集聚区升级改造的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
各地建立升级改造项目库
  目前,省内多数地市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底数不清,缺少认定标准,尚未全面掌握村镇工业集聚区的基本情况。为此《方案》提出,要组织开展集聚区土地利用及产业发展情况摸底调查,形成综合信息数据,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纳入广东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对符合“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且近期有改造计划的集聚区地块,按规定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此外,各地级以上市要编制2021年至2023年改造总体计划,建立升级改造项目库,明确升级改造面积、范围、时序、实施步骤、改造目标等,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根据《方案》,广东的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以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引,以“工业改工业”为主攻方向,有效整合规划、土地、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财政、税收等政策,强化产业用地资源保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探索“工改商”“工改住”
  但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往往遇到改造成本高,单靠村集体力量难以完成,需要依靠市场资金参与的情况,但市场主体因改造项目投资周期长、回报慢,往往投资意愿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为此,《方案》提出,优化升级改造模式。各地级以上市要建立政府主导规划、企业主导改造、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改造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制定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指引,整理发布典型案例,各地可结合实际,推广政府协议收储、政府统租统管、企业长租自管、一二级联动开发、国有和集体混合开发等改造模式。优化微改造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消防验收等办理流程,明确微改造项目的实施改造标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地产运营商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业大厦和高标准厂房。
  统筹平衡项目改造收益。各地级以上市要进一步完善集聚区升级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操作办法,推动同一区域、同一类型项目补偿标准的统一;细化国有和集体土地混合开发、土地置换的操作办法,探索推进“工业改商业”“工业改住宅”项目反哺“工业改工业”“工业改公共设施”“工业改农业”项目,平衡不同类型项目的收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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