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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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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5月27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5月22日下午4时19分,河北献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韩村镇有孩子在村边坑塘溺水,经多方全力搜救打捞出5名孩子已溺亡,具体原因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同日,山东沂南县张庄镇尹某云(13岁)、李某强(12岁)在水里玩耍时,不慎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5月24日光明网)
  @郑建钢:孩子的不幸离世,给一个家庭带来的是沉重打击和无限的悲痛,所遭受的损失无法用金钱来计算。尽管媒体多次刊发类似的新闻,并配有相关方面专家的建议,告诫大家警惕孩童溺水事件的发生,但类似事件仍然时有发生。这就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应认真反思一下这方面的教训,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前几年曾经有人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预防意外溺水安全规范体系,比如在水域边设置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当人们在水域附近看到统一的警示标志时,就像在路上看到交通信号灯一样,预防意外发生就有章可循了。这个建议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可供监管部门研究。
  总之,只有当家庭、学校和社会携起手来,严防死守,共同编织一张安全保护网,着重在防范上下功夫,孩子溺水以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才有可能逐渐得到有效遏制。
  @蔡正青:暑期防止孩子溺水,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联防联守。第一,要加大宣传,引起重视,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要用鲜活的事例来教育触动人心。第二,全面调查所辖范围内水源安全隐患,排除一些安全隐患,例如在水源边立牌提示、架设护栏等。第三,突出重点人群的防溺水工作,特别是对于留守儿童需要重点防范。第四,假期的防溺水重点在家庭,家长督促孩子完成学校布置的暑假体育家庭作业,督促孩子坚持阳光锻炼一小时,暑期生活要有规律。学校和社区在节假日开展一些面向孩子的文体活动,丰富孩子的暑假生活。
  @胡建兵: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肩负安全教育责任,安全教育不能一味地去堵,应该让孩子参加一些游泳培训班等,让其有基本的生存技能。在外务工父母在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沟通中。
  作为学校,应进一步突出强化安全教育。学校应该定期开设一些安全教育讲座,用一些案例启发和诱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搞一些游泳培训,并定期举办救生演练等,医生可与学校、社区联动,讲授并现场演示急救常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另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搭建社会网络,野外游泳场所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安全设施保障。政府适当增加供放假学生选择的运动场所、降低运动场所收费,为学生提供进行安全锻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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