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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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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化贬低都不可取 乡村振兴需要更多“建设性”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版次:
02
| 来论 |
最近,豆瓣上因为乡村生活,引起了一个小范围的讨论。有用户贬低城市、赞美乡村:在城市经历了劳动和人性的“双重异化”,但居住在乡村,收获了幸福体验,可以“作为一个自由、会思考的人而存在”。与之针锋相对的是,另一个用户则以在乡村民宿的工作经历现身说法,认为在乡村不仅累成狗:做5份工作拿1份工资,更为“要命”的是乡村契约、法治精神缺乏,生意非常难做。
公允来说,上述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比如乡村低密度的居住生活空间,相对缓慢的生活节奏,这都让人感到舒服惬意,这是其诗意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乡村由于物质相对不发达、市场观念发育不足、人才大量流失等原因,也确实更多暴露或者说呈现出了道德败坏、拜金主义的面向,但局部不代表整体,对乡村的认知不能以偏概全,单向地将其诗意美化,或者将其视为“残酷底层”难免陷入盲人摸象的窠臼。
需要看到,将乡村诗化的一方有意无意忽略了稼穑的辛劳:如果在农村不事生产,通过云办公,依旧可以轻松从事自由职业,这其实已经脱离了传统的乡村生活范畴。况且,实现这一点前提是有一定的物质积累,并且对子女入学、就医等公共配套不急迫或者容忍度高。从这个角度也就很好理解:为什么很多城里人选择去乡下度假或者散心,而非就此在农村长住下来,真正成为“乡里人”。
至于埋怨在乡村工作被“剥削”,则是忽略了城市与乡村经济密度的差异,这一根本性的不同决定了劳务报酬的区别,更何况上文中的5份工作,其实很可能源于这是一个“万金油”岗位,需要用人的时候就顶上,本质上还是一份工作。
真正的问题在哪?答案是契约法治精神的缺失或者说缺乏,但这并不是独独乡村才有的问题,是“城”和“乡”共有的问题,只不过在乡村表现得更为明显。为什么会这样,这或许和“文化堕距”有关——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物质文化与科学技术的变迁速度往往很快,而制度与观念等部分的变化则较慢。通俗地讲,陈旧落后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没有及时地适应社会新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慢了一拍”。
众所周知,目前关于乡村的工作重心,已经从“脱贫攻坚”转变为“乡村振兴”,后者的提出显然关切到了这种乡村观念思维的落后。按照相关政策,乡村振兴的“画像”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显而易见,脱贫攻坚更多地针对的是“生活富裕”,舍此之外,只有在产业、生态、乡风、治理等方面的整体提升,乡村振兴才能说得上是实至名归。
“发展才是硬道理”,从根本上说,发展中遇到的一切问题都可以通过发展来解决。乡村建设也是如此。不过,要想让农村变好、农业变强、农民变富,一味地诗化、贬低都不可取,而是要发现背后的真问题,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改进改良。就此而言,乡村振兴需要更多的“建设性”,也呼唤更多的“方法论”。比如,如何更多地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如何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引导能人、贤人返乡,改善治理生态,等等,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议题。
(胡一刀,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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