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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成为党连接广大农民的命脉
从“耕者有其田”到“三权分置”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6月29日
版次:
03
盛夏时节,充沛的阳光和雨水,让云浮市新兴县天堂镇区村的紫米长势正盛。该村生产的紫米因品质好,备受好评。为了盘活土地,壮大集体经济,最近该村乡贤理事会理事长温子孟正四处奔走,“我们今年准备再流转三百亩土地,打造田园观光产业。”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承载着丰收致富的美好愿景。从土地革命时期让“耕者有其田”,抗战时期“减租减息”,建国土改时期让“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到社会主义改造后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土地政策成为党连接广大农民的命脉。
百年初心不改,砥砺奋进前行。在制定和执行农村土地政策的实践过程中,党始终坚持以解决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为核心内容,紧紧抓住所有权与经营权问题,适应广大农民对赖以生存的土地的迫切要求。在广东农村土地上开展的实践探索,也打上了鲜明的“南粤印记”。
□南方农村报记者袁瀚 欧思绮
耕地农有 军民携手为革命争取物质保障
“海丰有个地主家的少爷,叫彭湃。他把家里的田契烧了,分田给佃户。他还成立农会,不准地主欺压穷人,真是大善人!”1922年11月,农民运动先驱彭湃烧毁自家田契,发动海陆丰农民支持革命的事迹,在南粤大地薪火相传。
事迹传到梅州市丰顺县,为当地如火如荼开展农民运动埋下伏笔。丰顺山多地少,彼时人均不到半亩田,佃农日子一贫如洗。
著名女红军、革命家李坚真出生于丰顺县黄金镇蕉头窝村,在彭湃的带动下参加了丰顺农民运动,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广东省委书记(时设省委第一书记)。她曾回忆,在丰顺,占农村人口70%的佃农,靠租种地主的土地,交租后所剩无几,还要出卖劳力挑担,勉强维持生计;另有12%的雇农,连地主的土地也承租不到,只得靠打工度日。“实现‘耕者有其田’是贫苦农民世世代代梦寐以求的理想”。
土地被剥削阶级占有是农民遭受压迫的根源。在土地革命中,广东党组织率先颁布了土地法规,开展土地革命,烧毁田契、账簿、契约,使贫苦农民翻了身,无田地或少田地的农民都分得了田地。研究表明,1927年11月,彭湃领导的海陆丰苏维埃制定了《没收土地案》,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中制定的第一个土地法规,揭开了中国土地革命的伟大序幕。
广东党组织不但开展土地革命,而且制定了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原则和方法。《没收土地案》在土地分配原则上,实行“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抽肥补瘦”,即以原耕土地为基础,“余数抽出,不足者补之”等分配方法;针对地主阶级的土地,则没收其公地及公田,又给予其家庭分配土地,给予生活出路。这在当时建立起广泛的统一战线,为夺取革命的胜利果实聚集了可靠的力量。
“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实现“耕者有其田”,为党组织革命根据地的物质供给创造了条件。抗战时期,华南抗日根据地建立在落后的农村,而且大多属于山区,因此必须立足农村,积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获取充足的物质保障。
在东江抗日根据地,军民合力开荒种地,兴修水利,改良种植方式;在珠江地区的五桂山根据地,部队与当地农民合股经营耕种稻田,增加农业经济收入……军民齐动手,改善了部队生活给养,同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发挥根据地农业生产的作用。革命的胜利,由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改革 彻底瓦解封建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以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奠定基础。
土地改革前的河源市龙川县,地主占总户数的3.33%,却占全县耕地面积18.2%,加上富农、神会、公尝等耕地,占总耕地52.7%。全县贫雇农占总人口超过一半,拥有的耕地却占全县不到两成,他们主要靠租地耕种或出卖苦力为生。
新中国成立前,各解放区就分期分批组织了土地改革。从1950年冬季开始,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序展开。
面对复杂而艰难的形势,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当时直接领导广东省的党委工作)于1950年1月召开首届党代会,提出“准备群众,准备干部,准备办法,争取今冬土改”。1950年10月开始,广东省土地改革由点到面,分期分批逐步展开,一场农村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拉开了帷幕。
宣传土改法、广泛动员农民、组织队伍斗地主恶霸、重新分配土地……一系列扎实的工作深得民心,以摧枯拉朽之势,彻底瓦解2000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1953年4月,广东土地改革宣告完成。
据统计,当时全省97个县,除连山、乳源等5个少数民族县和连南少数民族地区暂不进行外,都顺利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广大农民翻身成为土地的主人。同年,广东把生产作为“农村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农业生产获得较大发展。1953年广东农业总产值为27.77亿元、粮食产量210.14亿斤。
之后,广东与全国一起,开展了包括农业在内的三大社会主义改造,南粤农村大地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浪潮。农业合作化的完成,使广大农村建立起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原来个体农民摆脱了小块土地私有制的束缚,走上合作经济的发展道路。
包产到户 全面落实按劳分配原则
农业集体化后期,特别是人民公社制度下,农民种田不自由,每天被强制劳动,没有节假日。同时,农民被限制耕种自留地,不准喂猪养鸡。高度集中的农业管理体制,极大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变革迫在眉睫。
1978年,安徽小岗村实行“包产到户”,正式拉开中国农村改革的大幕。但事实上,广东却早已开展农村包产到户改革的探索。
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被称为“广东的小岗村”,是广东探索包产到户的第一批村庄。1976年之前,该大队是典型的生产落后大队,不仅完成不了上交国家公粮的任务,社员更是经常挨饿。为了填饱肚子,很多村民在夜幕降临时,就到田里偷稻谷、甘蔗和番薯,更有青壮年受不住饥饿偷渡到港澳。
1976年下半年,时任里溪大队党支部书记的林德成带领大队党支部,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提出并推行“联产到劳”生产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体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一部分的管理权。在此前提下,把土地分包给社员耕种,耕种过程中,小部分劳作时间由大队统一支配,大部分劳作时间由社员自行灵活安排,生产队规定粮食产量,社员承包的土地产量不足就从口粮中扣除,超产部分归承包社员所得。
据统计,实行“联产到劳”第一年,里溪村最初改革的3个生产队,产量提高50%,粮食平均亩产量达800斤-1000斤。不仅消除了饥饿,完成粮食上交国家的任务,还破天荒出现了满足口粮外的余粮。
1979年,广东农村普遍推行“五定一奖”经营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社员劳动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这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一项有力措施”。1982年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归自己的”成为广大农民的共识,激活了农民耕种的积极性。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加快,农民被赋予更多的劳动自由,逐渐解放出土地,投身二三产业。广东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1991年,广东乡镇企业个数达123.52万,从业人员707.85万人,总收入1008.22亿元。这一时期,广东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出现了“公司+基地+农户”的农村经济模式,珠江三角洲成为广东乃至全国发展最快的地区,“珠三角模式”备受瞩目。
2006年,全国废除《农业税条例》,农民的负担减轻了。
三权分置 放活农民土地经营权
农村人口外流,土地流转增多,过往的承包经营权一体的“两权分置”体系已逐渐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如何在土地上“做出文章”,让广大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新一轮的土地制度改革,正式提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政策,即“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这一政策不仅使农民的土地流转没有了失地的后顾之忧,也赋予经营权更多权能。
清远英德市西牛镇小湾村的种植基地里,翠绿的韭菜长势正好。土地整合流转,让乡亲们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整合分散的耕地后,我们流转给企业。”该村原村支书曾水先说,三权分置让集体经济受惠。原先,村里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耕地丢荒。小湾村于2017年开展土地整合,并引进企业发展韭菜种植。目前全村韭菜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其中公司流转700多亩,种植大户流转300多亩。
曾水先介绍,基地聘请了6户农户进行田间管理,每斤的管理费为2毛钱,按每年亩产超过2万斤计算,每户每年每亩收入为4000元,平均每户管理10—30亩不等。“一户每年收入超过4万元,最高的可达12万元。”他介绍。
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的经营权,成为了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和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手段。活化承包地经营权之后,广东加快发展“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主要涉农县全覆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营业收入超过140亿元,全省创建14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60多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实现“一县一园”。
在推动农村承包地流转的同时,广东加强对农民利益的保障。自2015年开始,广东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2020年已基本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八一瑶族新村村民赵忠城,在2016年拿到第一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看着证书上清晰明了的面积、“四至”、位置等信息,他再也不用担心自家租出去的土地会出现权属争议问题了。土地有了“身份证”,赵忠城安心地把耕地流转出去。“现在我们夫妻二人边打工边收租,赚两份钱。”
农民用上了大型的农机,给种粮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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