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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生于日常生活的乡村秩序与治理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8月03日
版次:
02
| 农讲所 |
在中国,“孝”与“敬”是连为一体的。子女的顺从不是基于外部强制的服从,而是基于内心的顺从。“敬”是一种天然的尊重。前人与后人、前辈与后辈、上人与下人,老子与儿子,婆婆与媳妇都不是固定不变,随着时间的流逝,原有的下位角色会转换为上位角色。“每一组父子关系都是无尽的父子关系链中的一环。因为每个父亲同时也是儿子,而每个儿子按常规来说,都会成为父亲。所有人都置身于这个连续不断的关系网络中……个人在这个亲族关系网中没有自由,因为他四面被亲族包围着。但是他也几乎不存在被扫地出门的担忧,因为他可以从四面得到帮助。他给人的帮助同他期望得到的帮助完全相等。”如果本人不敬重父母,那么也意味着子女也可能不敬重自己。这种时间角色转换的预期,使得人们的孝敬更主要的是基于内心。
正因为“孝”产生的是家庭成员基于内心对家庭权威的顺从,是家庭存续的精神基础,“孝”得以成为家庭精神的核心价值,所谓“百善孝为先”。孝构成人们的行为法则,即“孝道”。正是因为有了“孝道”,人们的行为有了预期,有了动力。否则,人们为什么要含辛茹苦养育子女、勤扒苦做创造财富呢?用民间的话讲,养育子女就是为了有个“指望”。这种“指望”如神灵一般支撑着人们。如果违背了“孝道”,就是违背了“公理”,就会受到普遍的谴责。中国文明能够绵延不绝,中国人的生活得以井井有条,依靠的就是这种内生于日常生活之中,具有时间性的自然秩序。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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