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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40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被挪用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8月03日
版次:
03
广东省审计厅发布18个县及4个镇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结果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王磊)日前,广东省审计厅发布了《关于广州花都区等18个县和东莞中山4个镇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结果公告》(下简称《公告》)。审计结果表明,18个县及4个镇政府能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完善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采取措施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1-3月,省审计厅对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的18个县(市、区)及东莞、中山市的4个镇(以下简称“18个县及4个镇”)2018-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4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审计170个镇、1184条村,并对1245户农户进行延伸抽查,抽查各类项目1041个,涉及资金78.35亿元。
《公告》显示,2018-2020年,18个县及4个镇共到位各级乡村振兴财政资金119.43亿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8.94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72.02亿元、乡村产业发展资金28.47亿元。截至2020年底,已使用99.95亿元,留存19.4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2020年,上述县和镇采取措施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2018-2020年,上述县和镇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200个共计108.67万亩。其中,有2个县的10个项目超期2年未完工,涉及面积9058亩;有15个县和2个镇部分项目规划或选址不合理,涉及面积9.49万亩;有14个县和2个镇的51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涉及金额288.17万元;有8个县未建立管护制度或未安排管护经费;有17个县和4个镇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或丢荒现象,涉及面积4.9万亩。
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有7个县和1个镇未完成67座农村公厕建设任务,156户户厕改造未达无害化卫生标准,13个县和3个镇的288座公厕保洁及管护工作不到位,部分设施设备已损坏。有2个县和2个镇未完成21座镇级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3个县和1个镇的23个镇级垃圾转运站、12辆作业车等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长期闲置。有5个县未将94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整治范围,14个县和1个镇的1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250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低、设施毁损或闲置。
审计发现,有6个县落实用地、农业保险、联农带农等产业扶持政策不到位;1个县的1个农业产业园项目因基础建设未达标,导致入驻企业无法投入生产;1个县的2个农业产业园存在违法用地问题;11个县的12个农业产业园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有6个县的部分农业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挪用财政资金272.74万元用于日常开支;有4个县的4个农业产业项目虚报工程量或重复申报套取财政资金214.92万元。
截至2020年底,有10个县未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规则,或未对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行“双监控”。有11个县未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2019年度约束性任务37个、2020年度部委考核事项68个;5个县的73个涉农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其中20个项目未及时开工,涉及金额2326.83万元。有5个县个别部门挪用涉农统筹整合资金435.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非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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