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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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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能视而不见

农药混进“清塘剂”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8月05日版次:02
  近日,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不少电商平台上,大量的农药混进了清塘产品中。专家鉴别后发现,有的是农药被包装成清塘剂、捕虾药销售;有的没有规范标注生产批号和主要成分等内容;有的干脆就是假冒伪劣产品。
  水产养殖中的清塘,即投放幼苗前清理池塘,杀灭害鱼、害虫等,以保证鱼类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如果养殖户在“清塘”时采用了含有农药的产品,那么,不仅不可能为水产品营造一个健康的生长环境,反而会严重破坏水生环境,造成水体污染,甚至产生连带效应,进而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对电商平台形形色色的“清塘”产品宣传,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一方面,电商平台应该切实负起审核的责任。“清塘”产品不是农药的代名词。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一方面,涉及水产养殖的政府部门也要夯实监管责任,延伸监管的触角,不仅要严查线下的违规违法行为,更要管好电商平台。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擅自生产、经营农药;或者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从养殖户来说,也要多一些自律、自警意识,不要急功近利、贪图省事,要知道,滥施农药,无疑饮鸩止渴,并不足取。     □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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