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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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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传统农艺纳入非遗保护工作体系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8月19日版次:0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保护文化传统,守住文化根脉。”(8月12日《南方农村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历史和醇厚乡愁的丰富载体,也必然成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特别是文化振兴的关键抓手和依凭资源。同时,也应当看到,非遗往往依靠口耳相授、心手相传,依托于特定历史时期才得以存在、兴盛发展的商业行当。传承方式、生存条件体现出的较强特殊性、局限性,也决定了非遗保护利用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更难探索的路径。无论是曾在乡村盛极一时的戏曲曲艺,还是深深根植乡土的铸造编织技艺,这些宝贵的非遗资源大部分面临着产业凋零、受众锐减、传承断层等现实窘境。
  非遗资源要想摆脱生存危机,除了创新,别无他途。这个创新,除了自身内涵价值与表现形式的与时俱进之外,更重要的是能够借势谋事,搭上时代前行大船、跟上社会发展脚步,从而在大浪淘沙中始终散发出穿越时空的独特魅力和蓬勃活力。这其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是那些洋溢着土味、承载着农趣的非遗资源得以焕发生机的明媚春光。事实上,很多地方已经将体现农耕文化精华的乡村非遗资源有机融入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乡风培育等乡村振兴的诸多环节中去,取得了良好成效。比如在广州番禺沙湾古镇,广东音乐、狮舞、飘色、砖雕等国家、省级非遗项目相映成趣、多姿多彩,成为当地打造特色乡村旅游金字招牌的强大内核。
  不过,在乡村文化的璀璨星河中,有一类资源还没有被完全纳入到非遗保护工作体系当中,那就是传统农业技艺。中国农业文明积淀深厚、源远流长。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进程中,勤劳、勇敢、智慧的劳动人民创造出了多样、独特、因地因时的农业技艺,比如梯田、垛田、桑基鱼塘等生产模式以及丰富实践积累出的节气、农谚等经验总结。这些农业技艺,体现了顺应自然的和谐之道,也彰显出改造自然的主动之为。其中的不少技艺至今仍然在农业生产中被应用,有些则伴随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等推进而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农业技艺,特别是农业生产设施、工具的建设、制作、应用技术,更多体现为非物化形态,传承方式也是代代相授、口耳相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高度相似的特征,同样能够成为全面乡村振兴的有力支点。
  然而,就目前来看,在保护方式上,传统农艺只能与物化农耕文化遗产一起,整体纳入到重要农业遗产范围,而农业遗产在评定层级、项目数量、经费保障、保护力度、利用水平上距离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较大差距。一些传统农艺正伴随着城镇化推进和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而逐步消亡,十分可惜。
  因此,应将传统农艺纳入非遗保护工作体系,在非遗评定中单列“传统农艺”一项,加大评选力度,开展传承人认定和扶持,活化传统农艺资源,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全面乡村振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作者付伟,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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