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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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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宣判:获赔69万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1月15日版次:05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暖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好友。案发前两个多月,刘暖曦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2016年11月3日零时许,刘暖曦与江歌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江秋莲与刘暖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江歌在救助刘暖曦的过程中遇害,江秋莲失去爱女,因此遭受了巨大伤痛
,后续又为赴国外处理后事而奔波劳碌,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法院根据行为情节、损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法院指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点 评
  判决对江歌一再伸出援手的事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引来网友数亿点赞。我国《民法典》有着简洁有力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从收留刘鑫到挺身而出,江歌都无愧“诚信友善”的评价。讲信义、重然诺、有节概,法律绝不会吝惜褒奖,也正是这份褒奖,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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