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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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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合格率略降 假农药占比较高

对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严查非法添加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4月23日版次:09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任亚航)4月2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2021年部级农药监督抽查情况进行公布,并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部署。
  抽查结果显示,在2021年农业农村部组织抽查的4865个有效农药样品中,合格样品4640个,总体合格率为95.4%,较2020年的96.2%下降了0.8个百分点。
  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86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1.8%,占不合格样品数的38.2%。
  据悉,本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中主要存在四个问题: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含量、安全控制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假冒和伪造农药登记证号。
  抽查发现,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登记证不在有效状态的样品有29个,占不合格样品的12.9%。
  例行抽查产品合格率较高;专项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相对稳定;重点抽查产品的合格率偏低;单剂产品质量高于混剂产品;杀虫剂质量合格率低于杀菌剂、除草剂产品,是本次抽查结果呈现的主要特点。
  在检测的4865个农药样品中,杀虫剂合格率93.8%,杀菌剂合格率97.0%,除草剂合格率97.1%。整体表现为,杀虫剂质量合格率低于杀菌剂、除草剂产品。
  在对往年问题较多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开展重点抽查结果显示,合格率为91.7%,比总体合格率低3.7个百分点。
  针对本次检查情况,《通报》要求,对产品质量不合格,未取得农药登记、假冒和伪造农药登记证号的,经营者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时组织查处违规经营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农业农村部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
  对经营2种以上假劣农药的经营单和标称生产企业,以及非法添加百草枯等禁用农药的标称生产企业,今后要把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通报》强调,对非法添加百草枯等重点产品要追查来源。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自2017年连续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以来,已产生明显成效。灭生性除草剂中检出非法添加百草枯的比例持续下降,由2017年的3.8%降低至2021年的0.5%。敌草快中检出百草枯的比例由19.0%降低至1.3%。
  《通报》指出,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非法添加百草枯的产品、非法企业生产的产品(指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监督检查,紧盯不放。经营者所在地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经营台账、物流信息、银行流水等追查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对非法企业生产的产品,由经营者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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