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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 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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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蕉农接到千万元罚单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7月09日
版次:
09
南方农村报记者 林鹏
百色是广西崇左、南宁之后第三大香蕉产区。7月6日,广西百色田阳区对香蕉种植户开出巨额罚单,其中,种植户黄某某被罚约353.6万元,种植户戴某某被罚约1659.6万元,两人合计被罚2013.2万元。理由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罚单由百色市田阳区自然资源局发出。
无独有偶,早在今年3月,同样由于占用基本农田种植香蕉,广西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曾向两家种蕉企业开出亿元“天价”罚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据百色市田阳区自然资源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黄某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在百色市田阳区那坡镇濑旺村占用44648.67平方米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为44204.70平方米,约66亩)种植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行为。
处罚要求,黄某某需十五日内移除香蕉树,恢复土地原状;并对其非法占用的44204.7平方米旱地处以每平方米80元(永久基本农田旱地开垦费为40元/平方米,2倍处罚)的罚款,合计人民币约353.6万元。
据悉,除黄某某外,其同乡戴某某也收到了处罚书,且数额更为巨大,合计罚款人民币约1659.6万元。
黄某某对处罚并不认同,他表示,去年7月份他来到田阳区流转土地,9月份开始种植香蕉,当时流转的土地并未标注基本农田,而是一个芒果果园。
据悉,罚单并非突然开出,早在今年3月份,百色市田阳区自然资源局便找到黄某某,要求其铲除香蕉,黄某某并未同意。
此前,为了证明流转的土地是芒果园,当地村民代表帮助黄某某出具了流转土地的报告与证明。村民证明指出,2021年7月3日,黄某某与百色田阳区那坡镇濑旺村12组、14组、2组签订土地流转定金合同,8月30日正式签合同并支付承包费,该地为一般耕地(含抛荒地),此前70%左右一直为村民自种芒果。
由于受到附近电厂废气体和粉尘污染。村民表示种植的芒果和小蕃茄产量与品质很低,外地客商也不来采购。由于自种经济效益低下,不少地都抛荒了,才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黄某某流转土地发展香蕉种植业。
黄某某表示,去年流转土地时当地村民和镇政府都很欢迎,本来是一件为当地发展经济、为农户提供就业岗位的好事,没想到现在却违法了,实在是有苦说不出。
目前,黄某某果园香蕉已长至2米多高,预计在11月份成熟上市,按往年产量与价格估算,一亩香蕉效益在7000多元。黄某某表示,理解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但如果此时全部铲掉,将损失惨重,“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点点处理时间,在下半年收完这一季后再清除,相信种植户们都会积极配合退出的。”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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