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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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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移动式应急救援服务队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7月23日版次:04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市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产粮大县、生产托管企业、规模种植户开展实施水稻种植完全成本或收入保险试点,提高赔付范围和赔付标准,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对受灾影响严重的可按规定容缺办贷,为粮食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提供融资保险便利,并及时做好受灾地区定损理赔工作等。
  《12条措施》要求及时抓实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牢牢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稻谷,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有关费用从本市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粮食收储企业为农民提供临时仓储等服务,降低收获粮食因灾受损的风险,确保颗粒归仓。
建移动式应急救援服务队
  《12条措施》要求扩大粮食生产全程托管服务,补齐粮食烘干机收减损增收短板,促进粮食生产降本增效,实现粮食“颗粒归仓”。
  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集中连片开展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托管服务。依托农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等服务主体,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水统配统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撂荒耕地复耕、生产托管等服务,促进粮食生产降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对水稻单产在1000斤以上、托管三个以上环节的服务组织,各地可统筹省级以下资金适当提高托管财政补助标准。
  加快推进全省水稻烘干能力建设,按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采取“大中型为主、小型为辅、移动应急”的分级分类方式,分期规划建设若干稻谷烘干中心。2022年下半年应急建设一批区域性大中小型烘干中心,支持“企业+村委会”建设一批移动式应急备灾救援服务队,提升稻谷烘干应急能力,减少粮食霉变损耗。大力推进水稻机收减损行动,建立完善我省水稻机收减损工作激励机制和技术措施,树立“减损就是增收”理念,实现粮食“颗粒归仓”。
  确保农资到乡进村入店,实现粮食主产区24小时服务响应、2小时配送,有效满足晚造粮食生产农资需求。
  针对近期多地散发新冠肺炎疫情,《12条措施》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与促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全力保障农民正常下田、农资运输和农机跨区作业需要,确保晚造粮食生产有序进行。         □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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