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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攻坚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广东将投入约850亿元升级改造农村公路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12月10日
版次:
03
江门开平市塘口镇的“四好农村路”。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杨俊鹏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助力乡村振兴,拓展农村公路有效投资,拓展农民就业渠道,更好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方案》提到,到2025年,要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建成“等级更适当、标准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干支更匹配”的农村公路网络,其中到2024年,实施完成2.66万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累计完成投资约850亿元,带动沿线劳务队伍、农民工就近上岗就业增收。
高标准实施“七大工程”
《方案》要求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绿色、自然”原则,充分利用旧路红线控制区用地,尽量避免征地拆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打造“一路一风景、一村一幅画、一县一特色”,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有效融合,实现镇镇(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
为提升建设的质量和标准,《方案》要实施“通建制村公路单改双”“路网联结”“美丽农村路建设”“珠三角城镇快速化公路改造”“危旧桥梁改造”“渡改桥”“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等七大工程,全面推进旧路旧桥材料循环绿色低碳再利用,土路肩、排水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在高效能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要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和竣(交)工验收管理、加强农村公路综合养护、数字化赋能“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鼓励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等由乡镇政府采用专业化养护或群众性养护等多种方式实施,也可委托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以工代赈”扩大农民就业渠道
《方案》提出要积极吸纳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实施范围和受益对象,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为加大农村公路管护岗位力度,《方案》提出要推进农村公路管护用工实名制管理,统筹用好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等各类就业岗位,健全岗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动态考核、调整机制,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群体就业。鼓励将村道和通村组公路日常养护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由沿线农民承包进行养护,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
同时,《方案》还要求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要求,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50亿元
为顺利推进各要素保障体系,《方案》重点加强资金保障,省级财政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50亿元,其中2021年已安排24.2亿元,2022年安排30亿元。同时,加大中央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的比例,每年安排10亿元-15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省级以上补助资金按攻坚任务测算统筹分配;列入涉农管理的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分年度分配至各县。
《通知》提到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政府要利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多渠道积极筹集落实建设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探索加大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为健全考核机制,《通知》提出每年将对本次攻坚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梳理评估,动态跟踪各地推进情况,对发现的违规操作、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坚决责令纠正,并依纪依法依规查处。2025年将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江门开平市塘口镇的“四好农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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