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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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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的活人墓群怎么成了建设用地?

和平县一村361座坟墓曾因占用“基本农田”被拆改,现如今——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4月06日版次:01

  拆改前建成的活人墓群。 受访者供图

  南方农村报记者 赵继林

  安葬逝者的荒山怎么成了基本农田?汪国华想不通,他所在的汪屋村小组100多户村民也想不通。2021年9月23日,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石镇村汪屋村小组活人墓群因占用“基本农田”被拆改,汪国华等人走上了维权之路。
  4月2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活人墓群所在的山头依稀还能看出当年复耕的痕迹,只是曾经的田垄现已被杂草覆盖。
  记者调查发现,汪屋村小组被拆改的活人墓共计361座,涉及农户123户。据村民估算,毁坏的坟墓损失合计约108万元。4月3日,记者采访和平县多位政府相关人士,证实汪屋村小组活人墓群所占“基本农田”已被调整为建设用地。
百余农户筹资百万
修建375座活人墓

  从石镇村汪屋村小组出发,跨过浰江,往南步行300多米,就到了该村用于安葬逝者的大岭头祖金山地块,面积不大,约2.3亩。汪屋村小组村民汪国华告诉记者,祖金山有十余座祖坟,最早的石发公墓重修于光绪廿七年,至今已经有120年之久。连同平台面积,每座祖坟占地面积达10余平方米,可供后人丧葬的土地资源并不充裕。
  汪屋村小组共100余户,共计600多人,地少人多是基本的村情。为节约土地和统一规划,汪屋村小组123户村民一致决定建造一个活人墓群,方便后人安葬。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当时修筑墓群时并没有进行申报,“因为农村都是这样,没有人会申请的”。
  2020年8月,位于大岭头祖金山的墓群正式开建。村民汪海东回忆,当时除去祖坟以外,遍地都是半人高的杂草。村民专门请工人、请钩机清理杂草,平整土地,然后用砖头、水泥砌成一个个占地1平方米左右的墓穴,最终形成了面积为800平方米左右的活人墓群。没有利用的土地则全部铺上水泥地,而且为了防止外人侵占,村民们还在墓地四周还建有围墙。
  2021年3月建完,375座活人墓全部建成,耗时7个月。在这些活人墓未使用之前,村民们在墓穴中种植油茶树。
  活人墓的建设成本并不低。据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墓地建设资金均为村民自己筹集,一位负责墓地财务收支的村民向记者透露,375座活人墓共计花费108万元。记者采访多位村民后发现,村民所捐金额不一,有村民捐款数万元,多数农户捐款金额为3000元至4000元。
荒山划入基本农田
361座坟墓被强拆

  “感觉有点荒唐。”让汪屋村小组村民李秀兰不惑的是,直到活人墓被拆除,才知道大岭头祖金山地块被划入基本农田。
  村民李秀兰告诉记者,自己20世纪90年代嫁入石镇村汪屋村小组,上坟的时候经常爬到祖金山,据她观察,因为严重缺水,没有人愿意在此种植农作物。
  大岭头周边的明星村、石镇村多位村民向也记者证实,大岭头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有不少村民在上面种植花生、番薯等农作物,等到分田到户后,村民渐渐弃耕,并逐步成为了村里的“坟山”。
  记者从和平县自然资源局一份关于对《地块信息公开申请书》的答复获悉,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2009年的河源市和平县林寨镇土地整理项目现状图,大岭头地块地类为旱地;根据2011年的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该地块按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要求调入基本农田;根据2017年的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矢量数据,该地块属于基本农田,面积约2.33亩。2020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土地卫片第四季度第二批次违法违规用地图斑,再次将大岭头祖金山划入。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认为,汪屋村小组村民违规建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2021年9月23日上午,由林寨镇政府牵头联合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林寨镇三宗违法违规用地开展专项整治,大岭头祖金山违建坟地就是整治范围之一。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负责人巫浙旦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多数村民修建公墓没有申报的意识,大岭头坟墓近年来逐渐增多,“规模一大的话就容易被(卫星)拍到”。
  在挖掘机的阵阵轰鸣声中,361座活人墓被拆除,另外14座活人墓因为靠近祖坟,在整治行动当中并没有拆除。“钩机将现场清理后,政府就组织工作人员栽种番薯苗进行复垦。”不过,几位汪屋村小组村民告诉记者,因为山上缺水,一个星期后所种植的番薯便都枯死了。
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村民索赔可走法律程序

  人还健在,坟已修好。和平县民政局副局长朱海泉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建设活人墓,会出现“活人与死人争地”的现象。此外,私人做的大型公墓,家族性的活人墓,从法律上来说是坚决不允许的,属于违法建筑。“即便是荒山也不能乱搭乱建,做公墓要找林业、国土部门报批,符合规定的才允许做。”
  荒山坟地为何被划为基本农田?在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叶月铭看来,这与三次全国性的土地调查不无关系。他提到,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一调”)中,所有耕种的土地、开荒的土地基本都被列为耕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二调”)数据基本延续一调的数据,“二调地类调查为耕地的,(我们)才通过规划划为基本农田,以保证耕地红线。”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负责人巫浙旦提到,土地调查中出现的技术性缺陷也可能导致数据出现偏差。巫浙旦摊开一张林寨镇大岭头的地类图斑向记者介绍道,黄色线圈内的部分即被标为基本农田,汪屋村小组用于建坟的祖金山全部被划在其中,坟墓的零星斑点依稀可见。她向记者介绍,当时(祖金山)的确是有坟墓存在,“划的时候可能因为技术原因,没办法把坟墓(图斑)扣出来,连片划得没那么精准。”
  不过,巫浙旦坦承,大岭头目前坟墓和撂荒地越来越多,成林成草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大部分区域已经不符合划入基本农田要求。此外,划入基本农田的标准也越来越严格,“现状要符合耕种条件,且能实现长期稳定的后期管护才能划入基本农田”。
  巫浙旦告诉记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及第三方技术单位意见,对国土空间的农业空间规划仍作为非耕地的图斑进行调整上报审批。她进一步向记者透露,2022年11月,汪屋村小组所在的大岭头祖金山坟地已经由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对于村民反映的墓群被拆除产生的损失需要赔偿这一诉求,林寨镇委副书记黄志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目前林寨镇政府没办法直接赔偿村民,如果村民坚持索赔,可以走法律程序。
  “现在(大岭头)地类没有问题,按照殡葬的正常手续建设就可以。”黄志挺称,下一步,林寨镇计划利用大岭头911亩土地,选择合适的地块申报公墓项目,解决林寨镇村民殡葬的现实需求。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汪国华、汪海东、李秀兰皆为化名)
  拆改前建成的活人墓群。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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