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 上一版 下一版 >>

5月起政采苗将正式退场

广东省发布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新规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4月11日版次:11

  补助的强免病种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黄子民)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从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
  《方案》提出,全省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补助(以下简称“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户标准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执行。
  《方案》明确,补助的强免病种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等三大病种。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补助涵盖鸡、鸭、鹅、鸽子等家禽;口蹄疫补助涵盖猪、牛、羊等家畜;小反刍兽疫补助家畜为羊。
  据悉,补助的商品畜禽以出栏畜禽产地检疫的数量为准;补助的种畜禽数量以出栏仔畜、雏禽产地检疫数进行折算(折算系数:种猪0.06、种鸡0.01、种鸭0.02、种鹅 0.05、种牛羊1.0、种鸽0.1);奶畜、蛋禽等无法提供产地检疫证明的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补助数量相关佐证材料,由乡镇兽医机构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实确认补助数量。参考补助单价为肉鸡0.3元/只,种鸡0.45元/只,蛋鸡0.45元/只/年;肉鸭(鹅)0.6元/只、种鸭(鹅)0.9元/只、蛋鸭(鹅)0.9元/只/年;种鸽0.45元/只;肉猪2.9元/头,种猪4.35元/头;肉牛13.84元/头,奶牛10.38元/头/年;肉羊4.26元/只;其他畜禽补助单价各地可根据免疫次数和单次疫苗免疫剂量进行测算。
  《方案》强调,规模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向所在地县级(东莞、中山市为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强制免疫财政补助申请表、申请强制免疫资金补助承诺书、产地检疫证明或核实确认材料、疫苗采购凭证、免疫记录等资料。大型规模场或集团化养殖企业还需提供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可自行检测或由第三方机构检测),具体名单由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自行确定。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免疫的养殖场户,其饲养畜 禽在检疫中按照不合格处理,不予发放补助。申报主体原则上通过“粤畜禽强免直补”微信小程序申请,确实不具备线上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纸质材料申请。
  《方案》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落实放开强制免疫疫苗经营,培育第三方服务主体等相关措施,允许规模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向疫苗生产及受委托的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产品,确保“先打后补”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地要对开展“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实行免疫效果随机抽检,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养殖场户,不予发放补助。
  补助的强免病种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