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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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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沃柑短斤缺两 一商户被罚3万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8月08日版次:07
  近日,海口南北水果市场一摊位销售一箱沃柑,未按净果重量进行结算。短斤缺两,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没3万余元。
  原来,今年1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接到12345投诉,投诉人反映南北水果市场一商家称无论买多少橘子都要带框称重结算。投诉人称,其在该摊位购买了1箱沃柑,带框称重52斤,单价4.2元/斤,付款222元。回家后在菜篮子平价菜店用店内电子秤称量塑料筐(含报纸)重量6.9斤,经营者销售沃柑时以包装框重量作为沃柑重量称量结算。
  批发水果必须带筐称重,筐与水果同价,水果筐卖出数十甚至上百元的高价,有人说,这是水果市场的“行规”。
  但这真的合理合法吗?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认为,当事人销售沃柑以包装框重量作为沃柑重量称量结算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有关规定,属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何某妹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98元;罚款30000元人民币,合计罚没30028.98元行政处罚。   □农财网柑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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