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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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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宣布“11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3500元”引争议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11月25日版次:05
  11月22日,一份《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截图在网上流传,引发关注。截图显示,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有了调整:80周岁至89周岁:30元/月/人;90周岁至99周岁:100元/月/人;100周岁至105周岁1500元/月/人;106周岁至109周岁2500元/月/人;110周岁及以上3500元/月/人。
  有网友提出质疑,“建议300岁以上的每月10万元”“没诚意”“为啥90周岁以上每月才不低于100,而不是不低于1000呢?”
  22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向记者证实了这份通知的真实性。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的高龄津贴按照仁寿县和彭山区的标准发放的。去年该局承接了高龄津贴发放的具体事务后,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决定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让更多老年人能享受到这种普惠性的制度”。
  其称,因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由原来的彭山区2个乡镇和仁寿县5个乡镇组成,“彭山区以前被国家列为长寿之乡,100岁以上老人比较多,我们结合实际提供了发放标准,这个标准在我们眉山市应该是比较高的了。”
  “目前,新区内没有110周岁以上的老人,以前有现在已经过世了。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大概有50多个。”该负责人说。
  记者留意到,2023年7月6日眉山市政府官网公开的《眉山市民政局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答复的函》中,提到了眉山市高龄津贴制度实施的情况:为年满80周岁的眉山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截至目前(2023年7月6日),已为约11万名老人发放1亿余元高龄津贴。
 点 评
  对老人多些关爱,多发些津贴,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只是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实施。如果津贴高得让人咋舌,但实际上没有人或很少有人能拿到,就失去了制定的意义和价值,反而让人觉得有点哗众取宠,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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