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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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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2027年广东涉农贷款超3万亿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12月09日版次:12

  《实施方案》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覆盖海洋种苗、装备制造等全链条的信贷保险产品体系。

  南方农村报记者 郑展能

  1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从提升县镇村金融供给适配性、全力保障重点领域金融需求、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政策措施体系,推动金融资源进一步向县镇村倾斜、金融服务进一步向县镇村下沉领域提出了27条细则,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3年广东涉农贷款超2.1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稳定在1.2%以上,基本实现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到2025年,广东涉农贷款超2.5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稳中有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县域贷款总体超1.4万亿元,县域存贷比达75%,累计超过600家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到2027年,广东涉农贷款超3万亿元,农业保险深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县域贷款力争总体超1.6万亿元,县域存贷比力争达80%;到2035年,金融要素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效能充分释放,支持全省城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目标。
保障十大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要全力保障十大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包括加大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有序转移、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绿美生态县城建设等方面的金融资源投入,持续优化县域金融生态,有效疏通县镇村金融服务堵点。
  在强化现代化海洋牧场专属金融服务方面,《实施方案》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沿海14个地市、45个县(市、区)设立海洋金融“蓝色网点”、海洋牧场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覆盖海洋种苗、装备制造、饲料、养殖、加工、物流等全链条的信贷保险产品体系,积极参与开发“蓝色”碳汇相关金融产品。拓宽海洋牧场装备融资租赁业务范围。优化海水网箱养殖风灾指数保险等政策性险种,研发涵盖海洋牧场设施、水产品养殖、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等综合保险方案,试点开办海洋牧场巨灾指数保险试点,支持开展金鲳鱼、对虾、鮸鱼等大宗养殖品种价格指数保险。探索创新海洋牧场领域“共保”服务模式,提升长期稳定的风险分担能力等方式,强化现代化海洋牧场专属金融服务。
  为加大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方案》提出加大中长期信贷投放,鼓励采用银团贷款、联合授信、投贷联动等方式进行项目融资,有效满足县域交通、供水、能源、物流、防灾减灾等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强化对功能型国有企业金融支持,为县域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空间开发等提供合适融资渠道等。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乡镇发展、乡村建设、乡村产业、粮食与农产品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做出细化规定,并提出通过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供应链融资模式,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进城务工新市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信贷产品,投放“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贷款支持农民技能培训,为农家乐、乡村民宿等农村创业创收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民稳定增收致富。
提升“县镇村”金融供给适配性
  《实施方案》着眼于提升“县镇村”金融供给的适配性,提出构建层次分明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覆盖到户的基础金融服务、建立深入基层的人才交流机制、完善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机制等4条措施。
  在提升县镇村金融供给适配性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构建层次分明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覆盖到户的基础金融服务、建立深入基层的人才交流机制、完善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机制等工作重点。
  在构建层次分明的金融服务体系上,《实施方案》要求各类金融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优势专长,充分满足县镇村各领域金融需求。例如在银行业领域,强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对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信贷支持;持续提升大中型商业银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县域产业链各经营主体,积极拓展县域地区“首贷户”;加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深耕当地、支农支小,努力提高涉农和小微贷款占比,力争在县域金融服务短板领域率先突破。加快推进省农信联社改革,支持区域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组建地市统一法人农商行,持续提升区域经济服务能力。
  在加强覆盖到户的基础金融服务上,《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珠三角地区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输送力度,建立员工异地交流机制,将县级、镇级分支机构工作及参与乡村振兴帮扶经历作为员工评先、晋升、提拔的重要条件等。
  在建立深入基层的人才交流机制上,《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设立“百千万工程”金融事业部、特色网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等方面向县域业务倾斜,单独设置差异化的县域业务考核激励指标等工作。
  在金融服务机制领域,《实施方案》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设立“百千万工程”金融事业部、特色网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等方面向县域业务倾斜,单独设置差异化的县域业务考核激励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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