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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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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吨造假化肥 800元卖给农资店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1月09日版次:07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起假化肥案。据悉,犯罪嫌疑人用成本价仅为10元/吨的工业废料制造化肥。
  2022年以来,蔡某与张某约定好,张某按照蔡某提供的包装样式、产量要求,负责将潮白肥粉成粉末状制作成“化肥”,使用钟某提供的包装袋包装成昆明某治化公司“石林”牌过磷酸钙化肥(未经授权),以每吨320元、350元不等的价格提供给蔡某。
  据张某交代,其以10元每吨的价格从昆明某工业园区收购工业废料作为化肥原料,经过简单加工处理后,冒充品牌过磷酸钙化肥销售。后面,蔡某邀约苟某、孙某以每吨50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单独或者一起销售至多地农资店。至案发时,一共销售“石林”牌过磷酸钙化肥1196余吨,销售金额85万余元,被某农资店发现化肥有质量问题后,要求退款2.9万元,实际销售金额82万余元。
  蔡某、张某、苟某、孙某、钟某五人因生产、销售“假化肥”共获利34.5万元。
  2023年10月,富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与张某相约,由张某生产“假化肥”以一定价格出售给蔡某进行销售,蔡某、张某形成产、销一体行为。蔡某、张某、钟某、苟某、孙某五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化肥,销售对象人数较多,使“假化肥”大量流入农村市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遂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蔡某、张某等五人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3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同时判决五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并继续追缴,被扣押的作案工具及材料予以没收。
为什么假化肥此消彼长?
1、种植户愿意为假化肥埋单
  近两年化肥价格高,有的种植户嫌正规肥料太贵,反而觉得这种假冒伪劣的用着还可以,价格也相对低一些。
  但是,假肥料在生产过程中,有些原料、工艺不过关或有机肥没有完全腐熟。使用这样的假化肥后,种出来的农产品会重金属超标,重金属超标的农产品卖出去也比较困难。
2、不会分辨真假
  虽然警方和媒体一直在普及、宣传辨别化肥真假的知识,但还是有很多种植户在面对假肥料时很茫然,不会分辨肥料真假,只知道假化肥价格比正常肥料低。
  其实从外包装上就能分辨,假冒伪劣化肥的包装大都使用劣质材料,而且粗糙、不符合规格。所以,假化肥包装往往破损率高、字迹不清、商标模糊。假化肥还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一般不明确标明产地和生产厂家。
3、轻信网络假农资宣传
  现在很多忽悠团开始在网上活跃,他们为了销售假货,就利用厂家直销的噱头去忽悠种植户,种植户一听是厂家直销,效果好,产量高,就忍不住下单。
  购买水溶肥时,首先要检查的就是看看该肥料有没有农业部颁发的登记证号,以及查看登记证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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