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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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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酒席罚款千元 违规的到底是谁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1月27日版次:02
| 农讲所 |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灯塔七社一村民因违规办酒席被罚款1000元,村干部声称此举旨在收取“教育费”并用于集体经济建设。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个别村民对村规民约的漠视,也引发了关于乡村治理中经济与文化手段的讨论。
  违规办酒席的处罚体现了乡村治理中的纪律与约束。在现代社会中,个人自由应受尊重,但并不意味着村民可以忽视社区公共利益,擅自占用公共资源。此番被罚款,恰是对不遵守规则村民的必要惩戒,同时也提醒了其他村民: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是每个村民的责任和义务。
  将罚款纳入集体账户用于经济建设,这无疑是资源再利用和集体智慧的体现。这种做法在解决个体违规行为的同时,也将经济建设与社区规范相结合,推动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这种方式提醒我们,乡村治理不仅仅是制定和执行规则,更是要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社区的整体繁荣与和谐。
  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有效工具,其在事件中的角色不可忽视。它不仅是规范村民行为的准则,也是维系乡村秩序与和谐的重要纽带。村规民约通过约束个体行为、提倡公序良俗,形成了一套符合乡村实际和村民认同的行为规范体系。这起事件中的村规民约起到了对违规行为的警示和纠正作用,维护了乡村社会的正常秩序。
  这起违规办酒席的处罚事件,不仅体现了乡村治理中的纪律与约束,也展现了集体账户与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它提醒我们,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规则的制定与执行、经济与文化的双重发展以及个体与集体的和谐共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乡村的和谐、繁荣与可持续发展。
□黄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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