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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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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改名潜逃结婚后被抓,妻子欲离婚多年无果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1月27日版次:05
  云南昆明嵩明县女子赵小小(化名)多年来一直在为离婚奔波。她说,结婚不到半年,来自贵州盘州的丈夫朱某平被抓,她才得知其有另一个名字卢某金,且多年前曾经故意伤害他人致死。
  卢某金被判刑六年。赵小小后来从卢某金老家派出所得知,卢某金用于结婚的身份朱某平系双重户口中的一个,已经删除。赵小小认为男方隐瞒实情,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起诉离婚。2021年,贵州盘州市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赵小小未提供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驳回了离婚请求。
  此次离婚诉讼,卢某金并未出庭。赵小小起诉称,卢某金出狱后,双方曾签订《离婚协议书》,且此后一直分居,但法院认为赵小小提供的材料无其他证据印证,相关陈述未能提供证据证实。
  2023年7月,赵小小重新委托律师,希望通过行政机关撤销婚姻登记来达到实际离婚的目的,于是向结婚时注册地的云南昆明嵩明县检察院申请了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请求该院向嵩明县民政局作出撤销赵小小与朱某平的结婚登记的检察建议。
  2024年1月23日晚,赵小小的代理律师、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张金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书面答复。但嵩明县检察院曾召开会议,口头告知“云南省民政厅认为不可撤销婚姻登记”。
  张金表示,他们将继续与当地民政局、检察院沟通,帮助赵小小撤销婚姻登记。
  有律师认为,对于当事人隐瞒犯罪行为,当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本案存在特殊性,男方有过刑事犯罪并隐瞒,且存在错误身份。基于这些因素,法院不应机械式地驳回离婚诉请。
 点 评
  男方双重户籍、隐瞒犯罪、搞失联,女方想事实上摆脱这段“婚姻”,却掉进了制度的缝隙当中,现有救济渠道都暂时“失灵”了。这说明小案不小,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需要民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各方的协同努力,不要把矛盾推出门外,更不能机械执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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