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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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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2月08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临近春节,酒驾醉驾行为多发。为防范酒驾醉驾肇事肇祸,公安部交管局2月6日部署,在春节前、春节假期、春节后开展三批次全国集中整治行动,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月6日新华社)
  @廖卫芳:在这一年难得的春节前后,亲朋好友三五人小范围聚一聚,难免要推杯换盏,把酒言欢,这无可厚非。可问题是,有的人每逢聚餐就“劝酒”“拼酒”,一些人甚至不喝得人仰马翻誓不罢休,加之现在大家几乎都是开车出门,这无疑为酒驾、醉驾埋下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一些司机朋友往往心存侥幸,一来以为节假日喝点酒开车,即使被交警查获了,也不会受到严惩;二来以为节假日期间警力不足,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可能会有所放松。于是有的司机朋友便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驾车“警示语”抛之脑后。加之,亲朋好友相聚盛情难却,半推半就之间难免要喝上几杯。而节假日期间由于路上人多车多,一旦酒后开车,其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杨朝清:在酒精的麻痹和刺激下,再出色的司机,也可能行为失控。对酒驾醉驾“零容忍”,建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规则与边界,是一个健康、成熟的司机应有的姿态。现代化社会,需要更多人驶入文明“快车道”。在汽车从精英消费过渡到大众消费的今天,“慢了一拍”的汽车文明建设也需要加速构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心有所戒方能行有所止。有规则意识、有边界精神、有法治观念,就能把他律要求内化为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如果每一位司机都要靠惨痛教训“撞过南墙才回头”,提升汽车文明的代价未免太大了。不受约束的权利与欲望当止则止,理应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戴先任:防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遏制畸形的“酒桌文化”,也不能只有“文明餐饮”倡议,还有必要引导饭店加入“反劝酒同盟”“反酒驾同盟”。比如此前银川就推广过“服务员劝阻酒驾”公益活动,类似做法值得推广。让酒店适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张贴告示,提醒大家适量饮酒,服务员进行温馨提醒等等,这就有利于“酒桌文化”治理、酒驾治理的关口前移,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而在法律上,如果有人醉酒身亡,同桌之人需要担责,所以还要加大普法宣传,让同桌之人意识到“同桌有责、同车连责”,让同饮者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这对遏制扭曲的“酒桌文化”,对遏制酒驾醉驾,都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防范酒驾醉驾也不能只在春节期间,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执法机制,强化日常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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