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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粮食作物两种农业保险政策今年全国全面实施
确保投保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5月25日
版次:
11
广东各地市正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地方案,不久将向社会公布。
南方农村报记者 梁煜
5月21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自2024年起,在全国全面实施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知》的发布,意味着我国主粮种植险完成从保物化成本到保完全成本的提质升级,也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正起草适应我省实际情况的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方案,各地市也正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落地方案,不久将向社会公布并落地实施。
自愿选投不得重复投保
《通知》明确,完全成本保险,主要保作物的农业生产总成本,包括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则保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相关农产品的种植收入,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全国种粮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险种投保,但不得重复投保。
“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对农户的保障更为全面,全面铺开后,可以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更积极种粮。”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农业农村保险部负责人钟志军指出,传统的种植险种可为投保人提供70%左右的物化成本保障,新的政策则明确完全成本保险保障水平、种植收入保险保障水平原则上均不得高于相应品种产值的80%,“意味着我国主粮种植险完成从保物化成本到保完全成本的提质升级。”
允许集体投保分户赔付
“从在我省17个产粮大县试点,到覆盖全省3344.26万亩粮食面积,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全面铺开体现了农业保险的普惠性、保障的兜底性。”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院长何琳表示,《通知》聚焦惠及农户,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均纳入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
此外,《通知》规定,承保机构应规范费用列支,在保障专业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加强费用管控,确保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钟志军认为,作为惠民助民的“最后一公里”,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全面推广将进一步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增强农民获得感。
做好承保衔接避免“脱保”
“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试点阶段,全国所有产粮大县试点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钟志军介绍,在推行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中,广东是先行先试的排头兵,2021年底,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将我省产粮大县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列入国家试点范围。支持对水稻、生猪、蔬菜、岭南水果、家禽等重要农产品逐步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保障农户收入稳定。”
何琳认为,《通知》是指导广东省全面开展水稻、玉米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的纲领性文件,是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和扩大我省农业保险业务规模的政策依据,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财险公司正开展新旧险种的承保衔接工作,避免出现脱保情况。省内有关部门正在起草广东省水稻、玉米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方案,各地市也正根据实际情况落地细化方案并推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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