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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潭河等3条河流入选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名单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版次:
05
云浮新兴县大南河。
5月27日,记者从省河长办获悉,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全国17个省40条(个)河流(湖泊)入选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名单。其中,广东省广州市派潭河、湛江市大水桥河、云浮市大南河3条河流入选,将于2024年4月至2025年9月期间重点就河湖系统治理、提升管护能力、助力流域区域发展等方面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广州市派潭河属增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南昆山马坑樟,自北向东南流向,主河长度31.8公里,流域面积302.7平方公里。派潭河流域包括派潭河干流及其24条一级支流,与南昆山自然保护区一脉相连,是广州东北部生态屏障,被誉为珠三角地区的“绿肺”,涉及派潭镇全部及小楼镇、正果镇部分地区,常住人口10.33万人,旅游流动人口约600万人次。
湛江市大水桥河发源于徐闻县下桥镇,流经大水桥水库,于海安镇出海,全长41公里,流域面积242平方公里,为独流入海河流,中下游建有大型水库——大水桥水库,总库容1.27亿立方米,集雨面积196平方公里,是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湛江引调水向南输水的终点,也是雷州半岛南端的“水龙头”。
云浮市大南河发源于新兴县水源山,由船岗河、集成河和共成河汇合而成,流经太平、六祖、新城3个城镇人口密集区域,由南向北贯穿新兴县城主城区后汇入新兴江,全长34.0公里,流域面积为331平方公里。
当前,省河长办正积极落实《关于打造绿美碧带建设幸福河湖的令》,进一步统筹省级幸福河湖建设,科学有序推进评定工作,指导全省将更多河湖打造成为“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幸福河湖。 □粤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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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应配备自动识别系统 如实报告进出港信息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水域治安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了解到,这是我省第一部省级水域治安管理政府规章。
《办法》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海(岛屿)岸线以内水域及其沿岸范围,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同时,由于水域治安管理工作事关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将水域企事业单位纳入适用范围,实行水陆一体管理,避免水域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管理游离在水域治安管理之外。
《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水域治安防控体系,有关部门、单位依照职责参与水域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水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治安防范设施、建立制度规范、排查处理治安隐患等主体责任;对水域游览游乐场所、沿岸公共空间、水路运输经营者等特殊单位进行分类管理,构建水域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办法》明确要求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船舶标识船名、船籍港等信息,配备船载自动识别系统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实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等。同时强调,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应当对船舶治安工作负责,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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