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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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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险业推动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体系,专家建议——

完善大数据模型 精准定损免错赔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6月08日版次:07

  本轮强降雨广东险企累计支付预付赔款1557.14万元推动灾后复产。

  “当前,广东正着力构建完善‘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由‘损失补偿者’向‘风险管理者’的角色转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黄海晖表示,今年4月以来,“龙舟水”“马力斯”等带来的连续强降水致多地作物受损严重,对农险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各个农险产品在发挥抗灾减损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其限制因素。
  “快速通道”导致错赔多赔?政策空窗期农户投保无门?作物受损却触发不了“指数险”?近期,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业内呼吁完善数据模型,精准界定损失,避免错赔误赔,确保农险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从“快”到“精”
更好支持农业灾后复产

  农险赔付,唯快不破。今年4月以来,广东普降多轮大暴雨,多个险企开辟快赔、预赔“绿色通道”。以4月18日的强降水为例,在强降雨后的10日内,广东(不含深圳)险企已累计支付预付赔款1557.14万元,推动农户在灾后复工复产。
  农险预赔让受灾农户安心。不过业内人士指出,《广东农业保险重大灾害预赔付工作指引(试行)》只规定了预赔的上限,但没有细化预赔比例。“快赔预赔会导致赔付精细度的下降,如果作物并非绝收,只要不在收获期间,就无法实现灾害损失的即发即定。”业内人士指出,大范围的水稻查勘定损难度较大,难以做到每块稻田查勘到位,且大面积的损失率不好界定,在具体查勘操作中,无法准确地界定损失率。
  “如果无差别地开展快赔预赔工作,容易出现错赔误赔的情况。”业内人士指出,农险标的有生命性,受灾影响有滞后性,他建议可尝试将理赔率指数化,“如水稻可以按照水淹的时长、淹没的位置制定赔付标准,达到某个数值时直接赔付。”
  “极端天气频发给险企理赔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监管部门、险企要建立各种自然灾害、农业损失和保险理赔的大数据模型,为科学精准理赔打牢数据基础。”广东保险学术委员会委员赵汴说。
  黄海晖表示,广东当前已出台全国首个农业保险大灾预赔付操作指引,着力提升农业保险赔付效率,更好支持农业灾后复产。
从“旧”到“新”
完善保障避免农户脱保

  “今年农险工作太难了。”某险企工作人员说。该工作人员口中的“难”,在于政策性农险承保机构招标遴选的“过渡期”。4月,许多种植户遭遇了强降水却“投保无门”。
  清远英德某合作社负责人无奈地说,4月以来,该合作社刚移栽400亩秧苗,但因当地没有发布政策性农险承保衔接的过渡方案,合作社的部分水稻未能投保。
  广东省中央财政水稻种植保险条款规定,水稻种植保险的保险期为,自保险水稻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开始或自出苗(苗齐)时起至成熟收割时止。按照条款对保险期间的时间规定,兴隆合作社的700亩受灾水稻不在理赔范围。
  此前,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指出,为做好承保工作衔接,各地在新一轮承保机构遴选完成前,可由原承保机构参照本方案实施,避免脱保。
  “不少地市都限制‘过渡期’内开办政策性农险的规模,有的地市甚至暂停险企停办某些险种。”业内人士透露,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明确2024年过渡期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及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新一轮承保机构遴选完成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实施险种、保险金额、费率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按《实施方案》执行,过渡期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不超过原合同10%。
  “适逢新一轮政策性农险机构招标遴选,建议各地市主管部门在应标合约中补充相应条款,保证‘过渡期’农户不脱保。”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院长何琳表示。
从“地”到“天”
建立回溯机制调整费率

  在传统农险理赔流程中,险企在接到报案后需实地查勘,再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赔付。然而水稻的定损难度较大,特别是当灾害发生时间长短不一。气象指数保险应运而生。“气象指数保险的特点是‘看天’就可以赔,能有效解决理赔过程中定损难度大、理赔不透明等问题,提高了理赔效率和农户满意度。”业内人士说。
  “气象指数保险不能完全反应复杂的现实灾害情况,近年频发的极端天气也暴露出该保险适应性有限的问题。”赵汴告诉记者,农业生产多半受小气候的影响,而气象部门的观测站点分布数量有限,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基差风险。
  何琳也指出,气象指数类保险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受损了没触发理赔条件”或“触发了理赔条件但实际未受损”的情况,背离了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需求。
  改变正在发生。2023年,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广东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下称《指引》),要求优先采用距离农业标的最近的气象站点数据,且至少运用农业标的集中种植、养殖区域附近3个以上气象站的近5年气象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指引》还提出保险公司应建立回溯机制,按照不超过3年一个周期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回溯,通过调整费率、保险责任、理赔结构等方式优化方案。
  “险企应坚持精准地设计农险产品,细化农险查勘定损理赔的工作原则和实施方案,构建农业巨灾保险体系,同时提高科技赋能和专业支持。”赵汴表示,为了应对复杂的现实变化及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农险系统的改革优化需要多维度多方面推进。
□梁煜 区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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