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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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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也“买一送一”?多地药店被查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7月20日版次:05
  “大促销,多买多得!处方药血塞通软胶囊‘买2得3’、999牌护肝片‘买3得4’,茵胆平肝胶囊‘买4得5’……”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多家药店公开对处方药捆绑促销。
  “我买药时看见‘买一送一’‘买三得四’觉得很实惠就买了,都没有关注是不是处方药,更不会关注赠送的药是不是快到保质期了。”在南宁市邕宁区某药店多次购药的老人张立侠(化名)告诉记者,他前去药店购药时,店员会主动用“多买多得”等促销话术推荐他购买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同社区的老人们普遍觉得比较实惠,由此囤积不少“额外”药品。
  “部分药店为了提高整体销售额,增加利润,或者推销滞销药品,减少库存积压,会将多种药品捆绑在一起、将某些滞销药品作为赠品销售。”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检察官胡广告诉记者,为了“卖得好”,一般隐瞒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药品的副作用、禁忌证等关键信息。
  记者调查发现,开展类似促销推广的零售药店不在少数。在云南昆明、贵州贵阳、福建厦门等多地,均有不少药店为了招徕客户,公开将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通过“买赠立减”的方式进行促销。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初级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因为这类药物药理作用大,在治疗较重症状的同时,也容易产生不良反应。”南宁市邕宁区疾控中心医师乐莉珍表示,目前,抗生素、儿童感冒药、化痰止咳药等处方药比较容易滥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安全性较低,应该遵循医嘱使用,确保用药安全。
 点 评
  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不能随意促销、搭售,所以,无论销售压力有多大,药店都必须依规而售。提醒当地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巡查频率,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并严惩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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