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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07版: 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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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喷农药 致隔壁田受害 如何赔偿?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版次:
07
无人机喷洒农药是农业现代化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表现,充分体现了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但是高空喷洒范围不易控制,致使他人农作物受损时,该如何赔偿?
韩某武与韩某军系堂兄弟,二人承包经营的农田相邻,韩某武栽种200余亩水稻,韩某军栽种约9亩莲子。
2024年6月,韩某军使用无人机对自家的稻田喷洒除草剂时,因风向问题,除草剂飘散到韩某武栽种莲田中,经农技人员现场对枯黄的莲叶调查,基本排除施肥、病虫侵害、气候等原因所导致受害的可能性,其症状符合除草剂药害特征。后韩某武多次与韩某军协商无果,韩某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4万元。
经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组织庭前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韩某军赔偿韩某武莲田减产损失1.6万元,案涉受污染的莲田约9亩由韩某武无偿给韩某军承包经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近年来,低空经济蓬勃发展,“低空+农业”等产业应用加速推广,不断催生智慧农业新动能,低空经济不断融入生产生活。同时,低空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许多新类型涉农侵权纠纷,新型农业机械使用者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则,充分考虑天气、风向等综合因素。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宜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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