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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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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陂:

福建版都江堰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11月28日版次:11

  木兰陂设有陂田制度。

|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
  木兰陂,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村,占地面积583平方米。始建于北宋治平元年(1064年),经三次营筑,于元丰六年(1083年)竣工。因陂建在木兰山下,故而得名木兰陂。
  木兰陂是具代表性的拒咸蓄淡灌溉工程,也是中国现存最完整的古代灌溉工程之一,中国五大古陂之一,被誉为福建的“都江堰”。
  木兰陂东南西北走向,采用筏型基础,用巨石砌筑拦河坝闸,由陂首枢纽工程、渠系工程和堤防工程等三部分组成。整套木兰陂工程规模大,各部分相辅相成。陂首枢纽工程由溢流堰、进水闸、冲沙闸、导流堤等组成,木兰陂拦河坝全长219.13米。木兰陂渠系工程由南北洋平原上的大小沟渠组成,主要包括南洋渠系和北洋渠系,将木兰溪水七分引入南洋平原,三分引入北洋平原。
  木兰陂是一座具备引水、蓄水、灌溉、防洪、挡潮、水运和养殖等综合功能的古代大型水利工程。2014年9月,木兰陂水利灌溉工程被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列入首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
  木兰陂设置有陂田制度,这是专门用以管理木兰陂工程的一种田制,与古代的义田制度有相似之处,包含“陂田”“陂司”“陂主”和陂司定例等内容。
  “陂田”创设于木兰陂工程即将建成之际,主要基于工程未来修缮维护的需要。从填原五塘而新辟的田地中,特别拨出一千三百九十余亩,称之为“赡陂田”,其收获专门作为日后的修陂费用。
  “陂司”创定于宋代谢履,目的在于将陂田与木兰陂管理结合起来,是“陂田制度”得以有效运行的组织管理机构。据文献记载,“陂司”的组成人员共计13人,分别为:“正一人,副一人,甲头一人,小工八人,水手二人。岁各有酬劳田、食钱若干,具有定例。”陂司的设立,使陂田制度得以良好地运作,为管理木兰陂工程提供必要又可靠的人力资源。
  木兰陂建成后,人们为了纪念李宏的功绩,将李宏立为陂主。
  明正德年间的陂主陂司之争,陂田收入官府,导致陂田制度走向衰落。明清之际,由于“陂田”收益日益减少和“陂司”无心管理,陂田制度日渐瓦解,终究为“计亩征赀”的方式所取代,木兰陂管理权也由民间转到官府手中。
□何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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