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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05版: 人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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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工地去世获赔100万元 女儿真实身世因此曝光
其兄弟与“妻子”为争夺监护权对簿公堂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5年03月08日
版次:
05
一场工地事故,让当时年仅13岁的小悦(化名)失去了父亲。在这个过程中,小悦得知父母竟然并非亲生父母,而是养父母。
为了100万元赔偿款,二伯和母亲争夺起小悦的监护权,最终确定母亲为监护人。随后,母亲代理小悦起诉二伯返还被其取走的33万元。最终,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判决,夏先生返还11万元。
拿不出“女儿”出生证明
小悦和父亲夏某某的户口均在绵阳市游仙区某村,但她从小就和父母生活在青海西宁。其父平时承揽一些小工程。
2023年5月30日,夏某某在工地上出事了,当时小悦年仅13岁,正在读初一。杜女士回忆,当时工地上在进行信号塔主体安装,丈夫爬上去解钢丝绳,不小心踩空跌落,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杜女士给丈夫的二哥夏先生打了电话。夏先生马上和几个堂兄弟连夜赶往西宁。经过谈判,施工方最终同意赔偿100万元。
然而,这时出现一个谁都没想到的情况——夏某某和杜女士并没有办结婚证,因此赔偿款只能赔给女儿小悦,但小悦尚未成年,需要有监护人才能拿到赔偿。于是,夏先生又赶回老家村委会开具证明,指定杜女士为小悦的监护人。没想到,杜女士却拿不出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能提供父女俩的户口簿。
这让夏先生怀疑起小悦的身世,准备为弟弟和侄女做亲子鉴定。这时,杜女士才坦白,小悦是抱养的,亲生父母是工地上的一对工友。十余年来,他们没向任何人提起小悦的身世,小悦也从不知情。
赔偿款银行卡被注销
夏先生和杜女士等人经过商议,夏先生夫妇自愿担任小悦监护人。村委会也同意,并向施工方出具了证明。
有了这份证明,施工方同意签订赔偿协议书,上面写明:甲方为施工方,乙方为小悦,丙方杜女士,丁方夏先生,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偿金、直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所有费用共计100万元。
这笔钱打在以小悦名字办的银行卡上。协议同时约定,该款项为小悦一人所有,杜女士和夏先生不得私自分配。
“当时办丧事说是取5万元,我就去查卡上余额,因为之前他输密码时我记住了。”杜女士说,她把卡往柜员机一塞,密码一输入,卡却被吞掉了。到银行询问得知,原来的卡已被销户。
“她在防备我,我肯定也得防备她。如果她把这笔钱取走了呢?小悦又不是她亲生的,今后娃儿找哪个?所以当时我就把钱动了。”夏先生表示。
孩子选择养母为监护人
为了拿回赔偿款,杜女士来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起诉夏先生。法官周兆保接手此案,当他们来到银行调查小悦名下银行卡时,发现账户上只剩下55万元。为保护小悦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他们通知银行暂时冻结了小悦的银行账户。
为了要回赔偿金,杜女士和女儿在绵阳租房住了下来。这时,游仙区人民法院收到村委会递交的一份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书,申请撤销夏先生夫妇作为小悦监护人的资格,并向法院申请另行指定监护人。
周兆保介绍,孩子当时已年满13周岁,已有一定程度的自我认知,要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她的权益,首先要尊重她的个人意愿。
庭审时,小悦一直在旁听席,法官当庭问了小悦的意见,小悦表示愿意跟妈妈生活。2023年8月21日,法院宣判,撤销了夏先生夫妇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杜女士为小悦的监护人。
限制额度保障孩子权益
之后,杜女士作为监护人代理小悦起诉了夏先生夫妇,要求返还他们通过转账或取现拿走的赔偿款33万元。2023年9月19日,此案开庭审理。
2023年10月3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共赔偿100万元,其中杜女士支取7万元用于办理后事,金额较为合理,55万元仍在小悦卡中。剩余的38万元中,二伯给大伯转账10万元,夏先生用于办丧事、租车、交律师费等支出,经法院确认为17万元。
同时,法官认为,对二伯给予一定的补偿符合情理,酌定为1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夏先生应返还小悦的赔偿款11万元。
法官周兆保介绍,为稳妥起见,法院跟银行做了一个协调,对小悦账户进行一定程度的限额和监管,正常情况下,每年杜女士可支取5万元,作为孩子生活、学习的必要费用。
□据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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